作 者:刘智慧,女,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摘 要:添附将同时产生物权法和债法上的双重效果。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是关于添附制度的条款,规范内容为因添附而产生的物之归属以及因添附受损一方的补偿或赔偿请求权。从规范内容上看,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在物之归属层面规定了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和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三层确定标准,但这一规定较为原则,难为司法准确适用。笔者旨通过对于添附物的归属进行类型化考量,为构建司法裁量路径提供参酌依据。
关键词:添附;物之归属;司法适用
来 源:《人民检察》202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