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7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举办以“日本民法四讲”为主题的讲座,作为我院2018年夏季学期暑期教学项目之一。此次讲座邀请名古屋大学法学院宇田川幸则教授为主讲嘉宾,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乌兰博士主持。讲座期间,费安玲教授、辛崇阳教授等多位老师均到场参与讨论。宇田川教授现任中日民商法研究会日方秘书长、日本比较法学会理事等职务,长期致力于中国民商法、中日比较民法的研究,成果丰硕。
讲座伊始,乌兰博士介绍了本次讲座的内容及意义。讲座将围绕中日民法在历史沿革、现状结构以及未来立法的差别,进行比较、分析和指导,从而引导学生成为涉外高端法律人才。
宇田川教授首先就日本民法典的立法沿革与新近发展进行介绍,着重讲解了日本民法典立法过程中的法典论争及其背景,并说明日本民法典几次大的修改和原因,在深入讲解日本民法典发展过程的同时,针对中国民事立法的沿革展开详细比较。
在法学理论以及司法实践中,判例都扮演着比较重要的角色,我国与日本同为大陆法系,但是对待判例的态度却截然不同。宇田川教授基于同学们的疑问,介绍了判例在日本民法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各级裁判所判例的作用,并从多个角度阐述了中日对待判例态度不同的原因。借此内容,宇田川教授也介绍了日本法学院和中国法学院在学生培养模式和教学课程上的差异,并教授同学们查阅、搜集日本判例集的方法。
宇田川教授还详细介绍了日本民法学说的价值与影响,并就学说与立法、学说与判例之间的相互关系展开探讨,同时与中国民法学说对立法的作用进行了比较。紧接着,宇田川教授介绍了二战前后的日本民法学者与学说,并推荐其相关著作。教授提出需要注意民法与市民法(Civil Law)的区别,介绍了亚洲各国民法典的相互影响,并对民法学的发展未来进行去边界化等合理预测。另外,宇田川教授也对中日双方的国体、政体以及司法体系做了详细的对比介绍,并比较了中日两国立法过程的不同。 基于同学们关于日本民法及民事习惯的提问,宇田川教授、费安玲教授、乌兰博士与各位同学展开热烈讨论,使大家的疑问得到了解决,并为同学们指出有待研究的方向
宇田川教授、乌兰博士与学生合影
Caso教授、宇田川教授与学院老师合影
最后,宇田川教授表达了对中国民法典的期待,并欢迎同学们到名古屋大学学习交流。乌兰博士对两天的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表示参加本次讲座后受益匪浅,并表示讲座能够开阔学生的国际化视野、丰富知识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