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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律硕士学院十五周年院庆系列活动之蓟门法思法律硕士读书会(十一)——民法何以研究?

发布日期:2020-10-20 作者: 点击:

20201017日晚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师生交流系列活动之“蓟门法思法律硕士读书会”第十一期如约召开。作为疫情以来的第一场线下读书会,会议受到了法硕学子的广泛关注与积极报名。在刘智慧老师的发起与带领下,法律硕士学院2018级与2019级全日制、非全日制共十名同学就东京大学教授大村敦志、道垣内弘人、森田宏树、山本敬三合著的《民法研究指引》展开了分析与讨论。会前刘老师根据大家特点分别布置了阅读与分享任务。会议进行中大家在刘老师的带领下对自己负责的章节进行了分享,讨论的内容渐进深入,都对自己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想所惑进行了发言分享。会议严肃活泼,井然有序,在增进师生了解与交流的同时大家都对民法研究有了自己的认识与思考,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晚上18:30,读书会准时开始。在大家进行简单自我介绍后,刘智慧老师从全书框架与核心内容入手为同学们梳理了《民法研究指引》的全书脉络。刘老师首先指出其选择本书作为推荐书目主要是因为大家都是研二、研三的同学,即将面临学位论文的开题或者正在写作学位论文,阅读本书可以帮助同学们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助力学位论文的开题和写作。随后,刘老师带着大家共同阅读、分析了本书的绪论部分。刘老师指出,虽然目前学术界的研究方法以解释论与立法论为主,但仍然需要结合不同学科自身的特点选择适合的方法论。就民法学的研究与论文写作来说,大多使用的是解释论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更适合专业学位同学进行民法学研究。刘老师还指出,方法论的创新实际上是非常困难的。但对非法学本科专业学位的同学而言,是具有优势的,因为可以与自己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有机结合从而实现方法论创新。这种思路不但有利于大家拓宽案例研究的视角,还将有益于论文的创新。此外,刘老师结合书中内容向同学们分享了其选题建议,也即既需要对近年大家争相研究的热门话题保持警惕,也需要对该领域无人问津的冷门话题慎重考察。选择前者,该领域可以创新的范围有限;选择后者,该问题是否真的有研究价值还需要进一步确定。介绍完全书绪论部分的内容之后,刘智慧老师从作者写作思路角度进行了阐释,紧接着同学们也紧跟着老师的思路逐一进行了发言与分享:

第一位发言的是法硕1805班吴迪同学。她以“游——主题的摸索”为题对本书的第一章第一节进行了阅读分享。她认为论文的主题体现的是“食材”与“烹饪方法”的组合,提出确切的问题并不代表主题的确定,而好的主题应当是从多个选项中选择的结果。那么如何找到主题呢?一方面在于丰富的知识储备,要学会扩充自己的知识广度,方能准确判断自己文章的“新颖性”与否;另一方面在于学会利用对照、类推、应用等方式,了解相关问题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发展,方能找到理想的论文主题。此外,作者在书中还详细介绍了摸索主题的具体方法:首先需要通过大量阅读好论文,选择适合于素材和目的的方法;其次要从这些论文中找出作者发现漏洞的方法、作者所选择的方法产生了什么样的后果以及研究成功或者失败的原因在哪里;此外要时刻保持敏锐的眼光,在与别人交流的过程中训练与提升自我;最后就是需要在反复修改论文结构中找出新的创意点。此外,吴迪同学还结合梁慧星老师的《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进行了引申思考:好的文题既包括理论价值也包括实践价值,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切入得出普遍性原理,而对现阶段的我们而言,应当选择大小适当的题目展开讨论,方能进行有价值的创造。

第二位分享的是1802班的魏征同学,他向大家介绍了其阅读第一章第二节的心得:在本节的第一部分作者介绍了确定主题首先应当确定特定问题的范围,此阶段需要试挖掘,以此确定范围的核心,切入对象。接着作者提出了确定题目的要件,第一是具有一定问题意识并在此基础之上设定课题;第二是提出“一定的主张”作为结论;有构成“一定的主张”之基础的论证过程。此外,作者给出了确定论文主题的标准,即“自己确定、选择的对象、方法是否合适,能否培育出论文”。而本节第二部分是讨论确定主题时需要考虑的因素,首先是明确论文可以设定的题目。紧接着,作者阐述了不同种类的学位论文之间的区别。另外,作者也阐述了研究外国法的必要性,以及作为学术研究论文所作用的研究方法的问题。作者持多元方法主义,认为新素材可以运用。但是 作为脱产的学术新人,在此“幸福时期”作用传统民法解释学固有的方法是更好的选择。最后是阐述自己论文的价值和意义的问题,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对于现在的民法学研究的展望;二是指对于自己将来研究的展望。对自己的进行定位,以此作为支撑自己写下去的动力之一。

第三位进行分享的是1901班的雒琪珊同学,她主要讲解了其学习本书第二章的心得体会。她认为作者在本章的表述是学者共同体中公认的论文应当采用的一种形式,而按照作者所说的决定型的三个要素,可以基本确定论文的走向:第一,做什么。这是最开始需要明确的问题。在这一部分不仅需要将既有的信息呈现给读者,还需要对信息进行评价的行为。介绍与考察之间往往具有连续性,或者说目的性,而呈现信息本身就是为了对它进行评价。此外还需要通过分析对信息作更深层的阐述,阐述的可能是含义,可能是原因,还可能是近似概念或者是对立概念,最终得出作者自己的观点。第二,素材。也即以什么为材料,这也是文章写作的关键。要学会将法与现实、日本法和外国法、过去与现在的研究成果组合形成不同的型,在不断的材料整合中寻找形成自己写作的体例。第三,论述方法,关键在于学会处理和运用形式论据与实质论据。雒琪珊同学认为运用实质论据是从问题本身、或者问题的内部进行论证,而运用形式论据是从外部用某种权威来佐证某种观点。形式论据更像是对于论证的补强。对此作者在书中总结出形式论据四种情形:基于实体法的论法,基于历史、基于外国法、基于实际状况,然后这四种底下又有各种可能的论法。

 第四位进行分享的同学是1901班冯婧,她为大家具体介绍了第二章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的读书体会。第五部分主要介绍了如何通过某种具体形式列举外国法的材料,主要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是外国法介绍型,仅以外国法为材料进行介绍,在撰写该类论文时,必须注意两点,一是明确问题意识,明确是基于何种问题意识来撰写的,以及这与今后的研究有何关联。二是全文的内容都仅是或者绝大部分是对外国法进行彻底介绍。我们在撰写论文时,并不是一篇就能将和我们确定的主题相关所有的观点都阐述清楚,而是以某一主题作为所有论文的总指引,这个主张就是我们在收集整理材料时参考的。写比较法类型的论文时,外国法资料是为了对自己论文中围绕该提出的主张进行展开讨论的支撑材料,为证明自己的主张提供的充分依据。而第六部分作者则提出需要学会超越“刻板模仿”,挖掘文章的独到之处,铸就文章精神内核,方能在模仿训练中实现超越。

 第五位进行分享的是1904班王聪睿子。她主要介绍了其阅读第三章第一节的体会,也即如何对素材进行分析。她指出,作者在如何对我们手中素材进行分析之前,先提醒我们,在分析时要端正态度。要谦虚地理解、内在地理解他人的文章。我们所做的工作、研究的内容是在现有研究基础上进行的,如果我们能在基础上推进一点点都是重大的突破。所以,不要怀着颠覆某个领域的野心去研究。同时,不能为了自己的主张而带着偏见阅读他人的文章。而我们手中可供分析的素材包括学说、判例案例、和外国法。对待学说,单篇阅读的时候要在正式阅读之前抓取目录、注释、绪论和结论作为理解论文主张的前提。其中注释可以给你提供目标领域内的权威书籍、期刊、权威学者。要花大部分精力在了解作者欲解决的问题之所在,以及如何运用论据有逻辑的得出结论。关于判例和案例,作者主张要注重判例和学说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在总结学习判例的同时,要意识到判例的局限性。在他人引用判例时,也要保持警惕,作者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会选取特定的案例,会失去一定的客观性。对待外国法,要注意到不同法律制度的差异,以理解为前提去考察他国法。同时采取外部视角和内部的代入视角去研究。

第六位进行分享的是1906班闫梦蕾,她向大家介绍了第三章第二节的主要部分,也即论文的结构如何形成。作者在本节采用总分的方式展开论述,首先在第一部分作者介绍了结构在文章中的重要作用,理想的结构应当能看出作者的研究在该领域中所处的位置,也可以表现出文章的思考以及作者对材料的二次处理。总而言之,需要从结构中体现出作者的问题意识。第二到第四部分作者分别介绍了绪论、论述与结论的结构。作者认为绪论部分应当表达出作者的问题意识与对自己研究定位的认识。一方面要确定分析的视角与对材料进行筛选;另一方面要探索自己研究与先行研究的关系,按照问题状况-问题意识-课题设定的流程展开讨论。而论述部分则应当呈现作者实现其主张的本论框架,根据论文的型探索不同体例的论文框架。结论部分则应当总结文章研究成果,并对尚未解决的问题留有余地,明确问题的拓展性,还要保持谦逊的态度,方能事倍功半。

第七位进行分享的同学是1904班陈莉妮,她为大家介绍了第四章第一节的主要内容。作者指出要进行有效的资料检索,首先应当明确检索的目的;其次还需要尤其关注外国文献的学习,在克服语言障碍之后需要掌握外国法律制度的基础知识,了解外国的法律渊源、社会和制度背景。此外,陈莉妮同学结合何海波老师的《法学论文写作》一书进行了延伸思考:我们进行论文写作一定要拓宽文献来源。书籍、论文、法律法规与案例、媒体报道、统计数据等都可以作为我们文章材料的来源,只有在不断的补充检索中反复交替才能找到最终所需的文献。

第八位进行分享的是1903班刘静妮同学,她为大家介绍了第四章第二节的主要内容,也即如何通过文字的推敲与运用成段成篇。作者在本节开头首先介绍道:对文字的琢磨不是孤立的,为什么写这段文字,这段文字的用意和目的何在,都与全文的框架密不可分。此外,还需要通过关注语法、句式。形成文句后还需要探索句子与句子之间的关系,形成段落意识。除了细节的部分外,作者还强调批评要直接,切忌陷入主观臆断的泥淖,可以进行恰当引用。在文章整体形成后,还需要用他人的眼光重新通读,注意细节,只有这样才能成就一篇出色的论文。刘静妮同学认为论文写作是一个从想法到行动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需要关注语法、文风,也需要注重论证和层次,只有这样才能产出理想的文章。

第九位进行分享的同学是19级非全日制的陈萍同学,她指出:一篇好的论文除了满足新颖、与既有研究关系明确、涉猎文献广泛、结构合理等要素外,还需要具备“响”的特质。所谓“响”指的是有意思,什么是有意思?简单来讲就是能够让人眼前一亮,那么如何才能做到让论文有意思呢?作者提出几个要点:一是定位于关注问题、解决问题。论文要关注读者需求,知道学界目前在关注什么、期待什么,解决多数人期待解决的问题,或者对多数人正在思考的问题作新展望。二是聚焦某一细分领域,拓宽深度。我们写论文的目标应该是拓宽问题本质应当追求深度,认真回溯历史、精细分析厚重的数据,从而触发读者在知识上的兴奋点。三是保证论文的整体性。不能光在各个部分进行论证,还要谋篇布局,整篇论文向着一个核心目标。对此需要通过以下三个方法实现:(1)做正确而地道的基础研究。(2)发现并借助他人论文的趣味。(3)从小趣味迈向大趣味,深挖当前对象,向纵深处挖掘论文。

在九位同学发言完毕后,1901班张鱼同同学针对作者关于判例评论的观点进行了补论:在书中作者介绍了判例评析中“判民型”的缘起和“判民型”与“民商型”两种判例评析之间的差别,又对判例研究的方法进行了详细的展开,表明判例评析是一种问题和方法特殊的判例研究方法。作者认为判例评析的主要价值在于培养学者做解释轮的能力。作者继而对判例评析的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评析中学说的作用和判例评析的结构进行了详细的介绍。而张鱼同同学认为判例评析中的评指的不是对判旨的评价,而是对自身对判旨做出解释的正当化过程。同时,判例分析中特别需要注意对于既有学说的运用,不能以学说限制分析的自由度,也不能忽视学说对在分析中的评判作用。刘智慧老师则紧接着张鱼同同学的观点请大家引申思考:到底什么样的案例研究算是好的?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各种数据库的建设,现在的案例研究与之前的案例研究在检索方面的难度已经大不相同,但实证研究需要典型案例这一点并未改变,需要寻找具有研究价值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可以是个案研究,也可以是类案或者群案研究,注意主题尽可能集中,只有这样才能得出具有参酌价值的分析结论。

在大家的讨论与思考之后,第十一期蓟门法思法律硕士读书会也告一段落。在刘智慧老师的带领下,此次会议集中探讨了民法论文的研究与写作方法,大家一起度过了难忘的一晚,但相信大家关于民法学研究方法论的研究与探讨尚未终结,在未来一定会有更多思想的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