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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律硕士学院十五周年院庆系列活动之午间系列沙龙(三十六)“公共卫生的立法听证会研究——以艾滋病立法听证会为例”成功举行

发布日期:2020-12-26 作者: 点击:

2020年12月22日中午,法律硕士学院午间系列沙龙第三十六期“公共卫生的立法听证会研究——以艾滋病立法听证会为例”成功举行。会议由法律硕士学院经济法教研部副主任刘炫麟副教授主持,清华大学公共健康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清华大学全球医疗与健康研究中心副秘书长张军担任主讲人。法律硕士学院多名教师和研究生参与了本次沙龙。


会议开始,张军主任首先进行主题报告。他介绍了我国公共健康立法听证会的发展背景,涵盖听证会与立法听证会的区别、立法听证会发展的四个阶段、清华大学相关研究中心的建设情况、立法听证会的主要作用等内容。其次,张主任向大家说明了我国疾病谱的变化,即由传染病时代到慢性病时代,再到退化性疾病时代的变化趋势,同时指出我国目前法律法规和公共健康存在的问题。在法律法规方面,其与疾病变迁情况不相匹配,体现了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在公共健康方面,我国70余年的公共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对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了积极而重要作用,但是中国公共健康也还存在着“广覆盖、低水平”、“重治疗、轻预防”等问题。再次,张主任介绍了立法听证会手册制定的相关经验以及两份规则文件,内容包含材料组织、程序制定等多方面。最后,张主任向大家介绍了“艾滋病模拟立法听证会”学术活动的实施情况,模拟听证会对于艾滋病患者的隔离与婚姻问题、强制检测问题等重要议题都进行了深入探讨,吸纳了各利益相关方的不同意见。


张主任主题报告后,沙龙进入与谈人发言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蔚指出,健康如何定义依赖于客观法秩序的建构,而立法听证会起到了非常好的制度建构作用,立法听证会将不同利益取向、不同利益诉求的群体聚集起来,有利于实现更大层面的民主建构。她进一步指出,听证会的初心是鼓励公众参与、实现民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出现了立法职能主义倾向过强、压制利益相关方陈述空间的问题。在听证会制度构建上,张主任的报告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希望未来能加强两校合作,充分发挥两校在公共健康和法学领域的学科优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经济法教研部讲师、法学博士郜庆认为,立法听证会有利于让多学科、多背景的人聚在一起产生思想的碰撞,有利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他指出,座谈、听证、论证三种会议在形式上存在区别,座谈会往往是闭门会议,听证会往往可以成为开放性的会议。涉及民生等方面的立法问题,应更多要采用立法听证会的形式,而少采用座谈会等形式,更不能用座谈会取代听证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公法教研部讲师、法学博士宗婷婷首先梳理了行政法和立法法中关于听证的法律制度,然后指出我国为实现立法听证的制度功能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何种立法需要听证,现在的法律规定比较笼统;二是立法听证的结果对立法的约束性,是否能真正影响立法;三是如何实现立法听证的目的,如何真正实现听证的民主价值和参与价值。

在沙龙互动环节,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辛崇阳教授认为,立法听证会有利于我们提升对立法理念、立法方法的认识。他指出,提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时,通常会谈“党的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而在现实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政府成为立法的主导者”“选择性选取参与听证的人员”等问题,未来需要对立法程序进行更细致的规定,以确保各方能够真正地参与到听证中,切实维护各方利益。上海政法学院杨彤丹副教授认为,目前许多地方的听证办法仍局限在行政执法、部门内部的听证,我国的立法听证制度值得进一步的提炼和研究。另外她指出,建立跨学科视角,可以给法学带来鲜活的生命和创意,在这个方面法学需要加强向社会学、公共卫生等学科学习。


刘炫麟副教授对沙龙的分享和互动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感谢张军主任在百忙之中与大家分享这一具有历史跨度的研究成果,其中的许多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报告精彩,交流深入,互动良好。希望未来能够推动两校在健康法学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联合攻关。至此,本次午间沙龙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