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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律硕士学院科研工作坊(四)学术写作研讨系列第二讲圆满落幕

发布日期:2021-11-30 作者: 点击:

为助力我院教师科研能力的提升,活跃全院学术氛围,激励青年教师的科研动力,进一步做好学术研究,20211125日,法律硕士学院举办科研工作坊()学术写作研讨系列第讲——漫谈学术论文写作与发表易忽视的某些细节。此次活动特邀浙江工商大学杂志社社长,《浙江工商大学学报》《商业经济与管理》执行主编,浙江大学法学院郑英龙教授作为主讲嘉宾,法律硕士学院师生共同交流探讨这一主题。本次讲座由法律硕士学院公法教研部主任石亚淙老师主持。

讲座伊始,许身健院长致欢迎辞,他对我校校友郑英龙教授能够带来本次分享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认为,高校青年老师的发展过程是与学术论文的写作与发表密切相关的。发表优秀论文并非易事,而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工作。许院长强调,研究者不能仅仅着眼于论文发表的数量,学术贡献才是教师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必须关注知识的增量。郑英龙教授作为学术刊物主编,对科研发表有独到见解。今天的讲座主题也十分务实,常言道,细节决定成败。相信郑英龙教授今天的分享,定会让参会者有所启发。

接下来,英龙教授围绕学术论文规范问题,浙江工商大学杂志社两刊办刊的情况,以及法学论文写作时容易忽视的细节和法学研究的创新趋势四个方面展开分享。首先,郑英龙教授讲到,学术规范包括形式和内容的规范,尤其内容规范中必须包含内容的创新,没有创新的论文谈不上学术论文。为此,郑英龙教授提到,在生活中要养成学术灵感的随时记录,利用碎片化时间,譬如午饭时可以与他人进行学术交流与对话,丰富自己的灵感,每天保持500-1000字左右的练笔,长久的坚持,定会受益匪浅。此外,在学术论文的内容上,不能拘泥于追求当下的热点问题,而是要学会预测未来的热点。接下来郑教授详细分析了青年教师发表学术论文的困难点——主客观两大因素。客观上,学术评价的体系确实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更多的问题来源于自身。

英龙教授对《浙江工商大学学报》和《商业经济与管理》两个期刊进行了简要的介绍。两刊均为浙江工商大学主办的学术理论期刊,两刊均设有法学栏目。多年来,两刊坚持“经世致用、学术一流”的办刊宗旨,秉承“精品化、数字化、国际化”的办刊理念,在业内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另外,对刊物的主要栏目等进行了简要梳理,使与会人员对两刊都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

英龙教授详细列举了青年学者在法学论文写作时易忽视的细节问题。主要包括论文的逻辑架构不严谨,题目和各级标题不大对应,摘要、关键词不规范,缺少学术观点对话,以及参考文献不权威,对策建议较多,理论深度不够等方面。对此,郑英龙教授指出了几点需要关注的问题。首先,学术论文应区别于司法文书,切勿进行较多的三段论演绎推理,同时,应区别于教科书,即观念应有一定的创新,不能中规中矩,照搬照抄。其次,不能忽略研究综述之作用,其功能是总结现有研究,以突出显示论文作者较前人相比有自己独特创新的思维和想法。最后,语言应高度概括,避免长篇大论。

讲座中,郑英龙教授对法学研究的创新趋势给出了自己的见解。一是在法学研究的内容方面,要多关注新兴权利和交叉学科的应用;二是在研究方法方面,注重社科法学的研究等。

在问答交流环节,与会老师提出了自己论文写作与发表方面的困惑,郑英龙教授一一做出了解答。法律硕士学院李琳老师提问到,当出于反思目的必须提到某概念时应如何处理语言,使之符合期刊的“非教科书”式表达的要求?郑英龙教授回应道,在对概念进行表达时,如果是出于反思的目的,那么是合理的,不必担心陷入教科书式的逻辑困境,只要不是简单的概念罗列即可,期刊不会因此而否定整篇文章的价值。另外,石亚淙老师提到,期刊一票否决论文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对此,郑英龙教授解释道,一票否决大多是因为选题内容不符合期刊的标准,可能话题过小过专或过大过空,亦或是该选题在期刊内没有相关的栏目,此外,参考文献的时效性、数量、权威度等也会影响期刊对该论文的选择。

最后,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刘智慧教授对本次讲座做出总结,她对郑英龙教授的细致讲解表达了由衷感谢,相信与会的青年教师们也都收获颇丰,期待之后郑英龙教授可以来到校内,再次同我院老师同学们进行学术交流和探讨。

至此,本次学术写作研讨圆满结束。


/朴佳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