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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律硕士学院法律实务系列讲堂(四十二)国际商事仲裁与投资仲裁概览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2023-12-06 作者: 点击:

2023年12月1日晚上,法律硕士学院在学院路校区图书教学综合楼0512教室举办涉外法律实务专题系列之十六暨2022级涉外律师班涉外法律实务前沿讲座公开课第二讲,主讲人为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伦争议解决部负责人曹丽军律师。法律硕士学院私法研究所副所长、2022级涉外律师班班主任乌兰副教授主持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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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律师的讲座内容分为国际商事仲裁与我国涉外仲裁、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与程序及投资仲裁的发展与基本内容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曹律师介绍了国际仲裁的法律框架,分析了我国涉外仲裁的概念与基本制度。目前国内主要有两部仲裁领域的立法,一为《仲裁法》,二为《民事诉讼法》。现行的涉外仲裁规则已经实行了将近三十年,其内容与现实状况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亟待修订。《仲裁法(征集意见稿)》中对涉外仲裁部分也有涉及,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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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曹律师主要介绍了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与程序。国际商事仲裁具有保密性,一般不公开进行。曹律师对“仲裁地”、“籍属”、“临时仲裁”、“机构仲裁”以及“商事仲裁程序”等概念进行梳理和中外的对比,并通过案例进一步明确了“仲裁地”和“籍属”等概念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重要性。曹律师特别指出,我国在“仲裁地”的确定方面,已经与ICC等国际仲裁机构的判断标准逐步接近。

第三部分是关于投资仲裁制度的发展与基本内容。曹丽军律师提到投资仲裁一般不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而是以国家之间签订的双边或者多边投资协议或者公约为基础,如BIT、MIT等。因投资仲裁都是外国投资者对东道国提起的,因此具有相当的公法程序特征。相比于国际商事仲裁,投资仲裁透明度较高。东道国的反请求、特殊情形下(例如,俄乌冲突)的投资仲裁主张等是投资仲裁领域当前的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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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就仲裁临时保全措施或者临时仲裁的效力与执行问题、国际仲裁和ESG之间的关系以及投资仲裁与经济制裁之间的衔接等问题提问,曹丽军律师分别做了专业解答。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

文字:宋佳音

乌   兰

图片:郑   倩

金银珠

编辑:胡天翊

初审:吴   荻

终审:梁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