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培养

关于为2011级全日制法硕研究生安排校外导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4 作者: 点击:

2011级全日制法硕研究生:

为落实双导师制,我院现启动安排校外导师的工作。请2011级法硕研究生(非法学、法学)以法学二级或三级学科为准(二级学科如民法、刑法、国际法等,三级学科如国际法下的国经、国私、国公等),选择相同学科的同学自由组合成小组,每组限5—6人,并选出组长1人。请组长将选择的学科名称、小组的同学姓名和组长的邮箱、手机号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往以下邮箱,等待学院安排校外导师并提供联系方式!

    请同学们在选择学科时尽量与将来的学位论文写作方向、校内导师的研究方向和选修的强化系列课程组等保持一致。自由组合小组时非法学、法学背景的同学应分别组合,男女生比例适当搭配。每位同学只有一位校外导师,所以不能成为两组或两组以上的小组成员。组长在获得校外导师的联系方式后,应尽快联系导师;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应由组长统一联系校外导师落实学习指导等事项;联系校外导师时应主动并注意礼貌。另外,考虑到校外导师的特殊性,校外导师的安排采用由学院向校外导师介绍情况并由校外导师选择的方式进行,请同学们予以谅解!

    请各组组长于6月25日前将邮件发至:xwdsap@163.com!请同学们相互转告,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疑问,请与法硕学院教学科研办联系,电话:58909574。

 

 

法硕学院教科办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