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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会议 | 许身健:实践教学改革与法硕专业人才培养

发布日期:2021-05-31 作者: 点击:

编者按:

  5月26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会议召开。全体在京校领导出席会议,学校各部处和教辅单位,各二级培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研究生教学督导员、导师和在校研究生代表,各二级培养单位研工办负责人,研究生院全体工作人员等140余人参会。此次会议旨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校、清华大学等高校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面对党和国家对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把握机会,加快推动新时代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构建我校高水平研究生教育体系。此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化改革 创新引领 推动新时代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也是继我校2019年制定《中国政法大学建设高水平研究生教育行动方案》,实施“强研创优”战略后在新时代、新形势下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会议。为分享本次会议的交流情况,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推出“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会议”专题,逐期推送部分师生代表的精彩发言。

 

 

(发言人:法律硕士学院院长 许身健)

 

一、法硕专业人才培养的现状、挑战与机遇


(一)法治人才培养的现状

 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法学教育实现了四个转变:1.发展方向:从数量到质量的转变,走上内涵式发展道路;2.教育理念:从专业、学科教育到职业教育的转变;3.教育形式:从多元、非正规法学教育到质量标准相对统一的正规法学教育的转变;4.具体做法:从改革开放初的模仿国外法学教育转向探索中国特色法学教育模式的转变。

 法学教育发展成绩很多,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包括“法治人才培养理念、课程体系设计、实践教学创新机制等方面的改革还不能充分适应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的相关要求”,“法学本科生与法律专业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和课程内容还没有做出十分清晰的界定”,“高层次法律职业教育体系实际上并未成型”,最为显著的问题是“法律职业技能较差、法律职业伦理训练不足”。因此,培养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首先应当让法科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和法治信仰,同时应当使其具备核心法律技能,毕业时做好职业准备。

 

(二)法治人才培养的挑战

 卓越法治人才培养计划2.0中指出,国家法治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法治人才需求包括少数民族双语法治人次、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高素质专门法治人才等,都可以归结为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的不足。

 

(三)法硕专业人才培养的机遇

 两次教育大会(全国教育大会、研究生教育大会)的召开以及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委《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等重要文件的出台,明确发展专业学位硕士是未来研究生教育的重点。到2025年,学术硕士与专业硕士的比例将是后者占三分之二,今年北大招收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已是学术学位研究生的6-7倍,也有学校表明少招或不招学术硕士,今后,学术精英的培养主要依靠博士研究生教育,这将是今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趋势。

 

二、法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法硕教指委在指导性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培养目标是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我们认为,该目标比较宽泛。在这个培养目标下,法律硕士学院从知识、技能(法律职业技能)、法律职业伦理、国际化视野这四个方面做了细化界定。法硕研究生在学习年限届满时需要达到以下培养目标: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体系完整的法律知识结构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基本功;具有严谨的法律思维和较为开阔的国际视野;具有全面的法律执业能力和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

法学教育原则有三个:一是明确目标,二是找到实现目标的手段,第三是检验目标达成的程度。那么重点首先是立德树人,第二是法学素养,第三是职业技能。法学教育的目标有三个:一是核心法律知识,学生要像法律人一样思考,即培养法律思维;二是核心法律技能,学生像法律人一样做事,即具备职业技能;三是核心法律价值,像法律人一样做人,即应具有职业伦理。

所以我们也应当关注法律人职业技能的通识教育,职业技能通识教育就是法律人进入法律职业之前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核心职业能力,做好职业准备需要基础性的十大核心职业技能,包括:1.问题解决;2.法律分析和推理技能;3.法律研究技能;4.事实调查;5.交流技能;6.咨询技能;7.谈判技能;8.诉讼和非诉讼争端解决程序;9.运作和管理法律工作;10.认识和解决伦理上的两难问题。

法治人才的综合能力就是理论基础、实务技能、职业伦理以及在国际化。综合能力培养目标,主要通过基础理论知识、法律实务技能和法律职业伦理这三个方面实现。实践教学应该围绕十大核心技能展开,换言之,这十大核心技能应当有相应的法律实践课程去实现教学目标。

 

三、实践教学的理念、内容及实施

 

实践教学是做中学、体验式教学,而案例教学、研讨课及实务讲座和实践教学有着密切关系,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不应与理论教学对立,实践教学是理论的运用。缺失实践的理论没有生命,没有理论基础的实践没有灵魂。实践教学内容有诊所教育(含专业实习)、法律职业技能课程(模拟法律实务课)、理论课的实践教学环节。这三者之间是先后顺序的关系,先学理论课,再有模拟课程,最后是实战性质的法律诊所课程,而实习应当课程化,实习是设立在校外的校外法律诊所课。实战需要先具备知识和技能,模拟法庭、模拟调解、模拟仲裁及模拟谈判等模拟课程是在风险受到控制的安全环境训练学生的实务技能,这样他们在法律诊所及实习时处理真实的法律问题才不会犯生手所犯的致命错误。

实践教学要课程化,体系化,避免虚化、符号化、仪式化,不要过于关注签约、建基地数量等符号化、可视化的活动,而是应该把联合培养做实。对于实习的问题,目前师生对实习的抱怨是实习没有课程化、体系化,要有一个有效的机制,确保实习是有效、可控的实习,应当牢记“有效实习”的理念。

 

四、法律硕士学院实践教学改革

 

近年来,法硕学院的实践教学改革措施有六方面:

1. 强化实践教学与训练环节:

在2019年的培养方案修订中,单独设置实践教学与训练模块,合理配置实践教学各类课程;

2. 诊所全覆盖,将法律诊所设置为全日制法硕学生的必修课:

开设与强化系列课程对应的法律诊所以及普通民事、刑事、婚姻家庭法律诊所;

3. 双师课堂:

既有校内教师授课的理论课课堂,也有实务专家担纲的实务课课堂(如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与模拟调解以及律师实务等),还有双师共同授课的理论与实务相结合课堂(如案例研习、法律诊所等);

4. 双导师制:

研一下学期,通过师生互选为学生配备校内学术导师及校外实践导师,校内导师以指导专业学习及论文写作为主,校外导师以指导实习实践以及职业生涯规划为主;

5. 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

目前实践教研部教师基本齐备,引入具有法官、律师等实务工作经验的专家任专任师资,已有三位资深法官及一名律师,大力推进学院实践教学向纵深发展;同时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优质兼职教授队伍;

6. 产教融合、联合培养:

建立30多个实践教学基地以及联合培养基地,包括法院、检察院、律所、企事业单位等,基地接收学生实习及专任教师挂职锻炼;参与实务课程建设及讲授;派出优秀实务专家担任兼职导师。

为了保障实践教学的开展,促进法硕专业人才培养,法硕还有一系列的辅助措施和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科学规范管理;开展各种特色鲜明的品牌活动,包括国际会议、学术讲座、师生交流活动、学生学术活动等,提升学生知识面,扩大视野,促进教学相长;积极拓展多领域的国内合作,建立30多个实践教学基地、联合培养基地,包括法院、检察院、律所、企事业单位等;狠抓专业学位案例建设,成果良好,2020年6篇案例入选专业学位中心案例库。

通过实践教学改革以及保障体系,近五年来法律硕士学院毕业生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就业势头和就业质量。

未来,法硕学院将通过进一步深化、落实法律硕士一体化培养模式,推进和优化双导师制培养机制,以涉外律师培养项目为契机,深化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订单式培养模式改革,研究探索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落地与实施等方面,进一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练好内功,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实现法律专业学位人才培养的目标。法硕学院的“雄心”是走出一条法硕特色培养之路,创立引领性、可复制的法律硕士“法大培养模式”。

 


本文转自: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slTtH39cacGgTYy1pib-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