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成功举办“2022年新年论坛暨大法官论道(四):中国法的精神和国际经济规则重构”。法律硕士学院自2019年起举办新年论坛,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三届。前三届分别以“改革开放40年与律师职业发展”“法治发展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法治中国建设”为题。今年是第四届新年论坛,也是学院为迎接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校庆所筹备的迎校庆系列活动,以中国法的精神和国际经济规则重构为主题,旨在通过认真学习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的争端处理措施,积极运用WTO规则保护我国相关领域的发展,深刻认识WTO争端解决机制及其重要意义,全面了解中国为国际贸易规则重建所做的突出贡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论坛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参加论坛的校外嘉宾有:世界贸易组织(WTO)上诉机构原大法官、北京大学法学院赵宏教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立余教授。参加论坛的校内嘉宾有: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王立艳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党委书记韩文生教授、副院长刘智慧教授、副院长梁敏研究员等法律硕士学院的师生代表,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张南副教授等其他院部代表近百人参加了本次论坛。
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主持了本次新年论坛。赵宏教授应邀做主旨演讲,韩立余教授、孔庆江教授与谈发言。
许身健教授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法律硕士学院自2019年起已成功举办三届新年论坛,今年是第四届新年论坛,也是学院为迎接中国政法大学建校70周年校庆所组织的首场重要活动。法律硕士学院在新年伊始举办这一论坛,旨在为新一年的工作吹响号角、打好基础,取得新年开门红之效。论坛一直以探索更好的人才培养规律为宗旨,为学校和学院的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教育,积累了宝贵的学术经验和意见,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贸易摩擦已进入高发期,我国正处于从WTO规则的接受者向规则的制定者逐渐进步的过程中,未来将会面临更多挑战,这对法硕学院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论坛以“中国法的精神和国际经济规则重构”为主题,对于学院师生学习探索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处理措施,掌握WTO规则的运用,更加深入了解中国在国际贸易规则重构过程中所做的贡献,具有重要意义。
王立艳副书记首先致辞,她对赵宏大法官和韩立余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 她指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逻辑和核心要义之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更迫切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大国博弈加剧,全球治理竞争激烈,此时,法治在稳定国际秩序、规范国际关系、塑造国际规则方面的作用愈发重要。涉外法治在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之间更是发挥着桥梁纽带、互动融通的作用。如何在加强国际法建设中融入中国法精神,增强重视国际法、应用国际法、塑造国际法的战略意识,是当下及未来法学学者与实务工作者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王立艳副书记回顾了中国政法大学70年的办学历程,强调了我校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成就。她说,培养一批国际型法治人才,离不开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的辛勤付出,同时需要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务工作者的参与,相信赵宏教授的主题讲授,韩教授与孔院长的与谈,将提高业界对“国际经济规则重构”相关问题进一步的认知,对学校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工作也会提供启发。最后,她预祝本次论坛圆满成功。
赵宏教授围绕“我们身处的时代和历史任务”“中国法与法治的精神”及“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解析”三部分展开演讲。
关于时代背景,赵宏教授指出,我们身处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催动的国际秩序与世界格局加速变革的时代。人工智能、云计算、新材料、新能源、基因工程、生物技术等新一代科技也在推动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的代际更迭,人类同时面临着气候变化、自然灾害、疫情肆虐等共同挑战。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RCEP生效,然而,中国3700亿美元出口仍承受着美国施加的单边关税的不公正待遇。世界飞速变化,最大的变局仍是发展中国家的群体性成长,其在贸易、投资包括国内消费方面大体已占世界半数,中国是其中最大的变量。全球化面临民粹主义的挑战,特别是来自发达国家的阻力,人类似乎面临着无限的可能与无穷的挑战。在安全与焦虑、富足与贫困、健康与疾病、正义与邪恶之间,处于十字路口,人类能否把握自己的命运,实现安全、财富、平等、自由、公正、民主、秩序等共同追求的目标,站在历史交汇点,作为五千年文明传承者的中国能否从思想和理论上反哺全球化,从自身的文明和文化中找到文明延续的精髓和奥秘,为人类把握自身命运和正确的发展方向做出更大的贡献,是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使命。
关于中国法和法治的精神,赵宏教授指出,什么是法、法的内在精神与价值是一个法学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穷其一生始终思考和追寻的问题。在中西方灿若星河的法学思想中,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不尽相同的。
中国历史上,从诸子百家到独尊儒术和宋明理学等不同时代,从多个角度探索法的要义,西方法学则走过从理性论(从神的理性、自然理性到人的理性)、意志论、民族精神论、权力与规范论、社会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新分析实证法学派、经济分析法学、批判法学、女权主义法学、后现代主义法学等诸多理论流派,在此仅从历史法学派的角度对中国法的精神进行探讨。
19世纪至20世纪30年代盛行于西方的法律思想是德国历史法学派,其代表人物萨维尼认为,理性主义法学是虚无缥缈的,法是世代相传的民族精神和共同意志的体现,立法者的任务只是帮助人们发现民族意识中已经存在的东西,法的最好来源不是立法,而是习惯,只有人民生活中活着的法才是唯一合理的法。英国的史密斯和库柏持类似观点,认为法是民族精神的体现。赵宏教授指出,法律制度作为人类文明成果的组成部分,以一种普遍和系统的方式,展现一个国家现实社会关系的基本内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集中反映一个民族、国家和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念,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的价值判断,人的行为方式和行为规范等,因此,在不同时代和地域,不同的民族在各自历史中将其民族精神、价值观念、治理模式融入法律制度,从而形成了世界上各不相同和丰富多彩的法律文化和法系。
早在中国古代,法学家和哲学家便开始研究和探索法的价值和作用,比如儒家重“道德教化”的礼法思想、道家“自然法”的思想、墨家“平等、兼爱和非攻的和平”思想以及法家“法的规范性”思想等等。概括起来,古代中国传统意义上的法的精神,可以归结为:一、平等性(即水文化所蕴含的追求平等的思想),二、重民的思想(即民本主义,真正的以人为本),三、公正性(认为法若不是公平正义的便不是法,这与西方法学大家哈特、凯尔森、马克斯.韦伯等否认法追求任何内在目标有很大的不同),四、德主刑辅(体现了尚德的精神),五、公私兼顾(在维护私人利益的同时强调公共利益的价值),六、德法、礼法、宗法和族规家法与律法(国法)集合作用(即道德、伦理与法共同发挥作用),七、分权、制衡与集中的对立统一,八、人与人、人与天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等。
中华民族是有批判精神的民族,历来善于自我批判,对于5000年文明多从其封建性角度去批判,实际上,作为唯一没有中断的古老文明,其具有独特的内在价值值得今天去探寻,正是这些价值构成中华民族的民族性,并使其绵延至今,不能一概否定。
针对当前全球化中盛行的民粹主义现象,赵宏教授从历史的视角,着重探讨了中国法精神中的“人民性”即重民的思想。她引经据典,阐释了中国古代的重民思想,比如《尚书》中的“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大学》中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孟子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魏征讲“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等。这些思想中的“民”和“民主”与今天的“人民”和“民主”有本质的差别,当时的“民”是与“官”相对的概念,“民主”指“民”的“主”(即君主、官),但仍具有当时的历史进步意义,就在于体现了统治者对“民”(老百姓)的重视,强调君主应顺民心、承天理、具有高度的德性、否则将丧失执政根基而被推翻的重要意义。到近现代,重民思想演化为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五四运动以来的“平民主义”。1919年毛泽东在《湘江评论》创刊号中强调,各种对抗强权的根本主义,就在“平民主义”。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毛泽东首倡“为人民服务”,今天,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也是一切为了人民、人民至上。“人民性”还体现了东西方法治和政治理念的共通之处。近代西方民主法治思想巨匠卢梭提出人民主权论即体现了“主权在民”这一各国普遍接受的法治思想。因此,“人民性”“以人为本”作为人类共同追求的法律理念,可以并应当成为国际经济规则构建的核心指导思想。
关于国际经济规则重构问题,赵宏教授认为,相对于快速发展的世界经济和科技进步,国际经济规则存在滞后性,无法适应国际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在国际贸易领域,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面临危机,其两大支柱争端解决机制和谈判功能均处于深度困境;在跨国投资领域,数千项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规则高度重合,叠床架屋,除投资者与东道国争议解决缺乏多边机制安排;与气候变化有关的碳排放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仍步履维艰,国际金融处于软法、仅有没有约束力的监督指南层面等等。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国际经贸规则的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国际经贸规则各个领域发展参差不齐,整体滞后但是个别领域、新议题有所突破并形成新规;区域和双边规则引领国际经贸规则发展的势头不减,诸边成果成为探索规则的新路径;碳排放、劳工、人权、国家安全等向国际经贸规则领域渗透,成为国际贸易投资领域实施保护主义的新口实、可能引发新的国际贸易争端;单边主义、制裁与反制裁频发,个别国家国内经贸规则成为外交和政治斗争的工具。赵宏教授还强调重视国际税收规则的发展,从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向多边规制跨国公司避税、各国税率竞相逐底的最新进展,已达成了130多国和经济体接受的全球最低税率、市场国可以对跨国公司基于数字经济所获利润征税的重要共识,提示重点关注20国集团授权OECD进行税改形成的国际税收新规,这是国际税法百年来体制性的重大突破。赵宏教授强调,人类处于关键的历史节点,当前全球化面临的困境和难题,特别是民粹主义的抬头,主要的原因在于各国对“老百姓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因此,“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应当成为未来国际经济规则重构的方向和指导思想,让人类成为自身真正的主宰,而不是沦为资本和技术的附庸,而这正是中国法的精神和东西方法文化所追求目标和价值的共通之处。在结束前,赵宏教授还援引日本京都大学教授佐伯奇思近日所发表的对资本主义进行全面反思的《资本主义的临界点》一文作为佐证。
最后,赵宏教授寄予青年法学学者和学子,感恩时代,报效祖国,青春无悔。法律人与其他学科一并肩负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使命和任务,强身健体,为祖国健康工作,为弘扬法的精神、推动中国法治建设和国际法治发展贡献力量。
与谈人韩立余教授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至今法律制度的演化可以分成三个阶段,可以分别用“东”“西”“中”来表示。新中国成立后采取一边倒的外交政策,法律制度的移植路径是苏联化,我称之为“东”;1979年后对外开放,此时法律制度的移植路径是西方化,我称之为“西”;时至今日,法律制度的发展应当是走自己的路,回到中国化,我称之为“中”。没有一个国家能作为他人永久的老师,我们这个泱泱大国应做自己的主人。我国有5000年的历史文化积淀,在其他国家面对疫情张皇失措之时,通过我们的治理成效来展示中华文明的优秀成果。他认为,应当坚定“四个自信”,赵宏教授的这个演讲立意高远,也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很好的解读。
与谈人孔庆江教授认为,二战以后世界经济规则制定的主导者一直是美国,虽然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但在规则制定权方面仍差强人意。他说,美国战后之所以一直能够主导世界规则制定,一是有实力,这是基础;二是有能力,可以设置议题;三是市场开放,这可以导致别国对其产生一定的依赖。中国若要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除在国际经济规则重构过程中注入中国的价值观之外,必须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的国策,一方面增强实力,一方面开发市场,努力提升我们在世界经济规则制定方面的话语权。
在交流环节,韩文生教授就当前中国如何应对美国的法律霸凌行为提出问题。赵宏教授表示,国际社会竞争在所难免,我们能做的唯有不断地去提升自身实力,努力尝试在各个领域有所突破。张南副教授结合自己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文处做译员时的经历,分享了如何做好国内法、国际法议题设置工作的感受。副院长刘智慧教授认为,在民法典实施一周年之际,本次讲座让大家更加深入体会中西方法律理念的共通之处,并反思在民法典实施过程当中作为法律研习者、教育者可以做哪些努力,讲座也为涉外人才培养工作带来启迪。副院长梁敏研究员发言认为,通过今天的论坛,对国际法规则和国内法规则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四个自信有了深刻理解,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院长许身健教授最后做总结发言。他说,新年伊始以“中国法的精神和国际经济规则重构”为题开展研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大对于法治建设具有特殊的使命和责任,法大是法治的沃土,在这里为青年人播下法治信仰的种子,在法治沃土中生根发芽,百年树人,德才兼备的法律人一定会给法大发展和法治中国建设带来强劲的力量。各位专家高屋建瓴,从不同角度分享了自己的真知灼见,为师生带来一场精彩的知识盛宴,同时也对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指导。他表示,法硕学院将以本次论坛作为良好开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努力推动法治人才培养,砥砺前行、笃行不怠,以优异成绩开创2022年的崭新局面,迎接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他代表学院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嘉宾、老师、同学们以及社会各界对法律硕士学院的长期支持,并为大家送上新年祝福,祝新的一年虎虎生风。在热烈的掌声中,法律硕士学院“2022年新年论坛暨大法官论道(四)”圆满闭幕。
通讯员:朴佳瑶 摄影:卢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