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9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主办的“短视频版权合作与共治机制的构建”研讨会在线上顺利举办。本次研讨会有幸邀请了同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创新与竞争研究中心主任陶乾副教授主持。会议由开幕致辞、两位嘉宾主旨发言、七位嘉宾主题发言三个部分组成。
会议开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许身健教授发表开幕致辞。许身健院长结合了当前数字经济时代之下内容创作行业的高速发展的背景,强调了短视频版权治理的重要性,明确了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举办本次研讨会的意义。许身健院长提到,互联网产业已然成为中国在世界上的亮点之一,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探索长短视频平台合作新模式对于促进我国影视产业以及互联网产业的蓬勃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冯晓青教授就短视频版权侵权认定与多元治理进行了主旨发言。对于短视频版权治理,有如下几个问题需要探讨,一是短视频的独创性认定,二是短视频版权保护的边界,三是短视频传播利用过程中的侵权责任的界定。从平台的角度来看,随着技术不断发展,保护版权作品的措施、履行注意义务的手段都应当有所进步。在版权问题的解决上,应该本着合作共赢的理念,多管齐下,多元共治,这是解决当前短视频版权纠纷的根本出路。采用行政执法、司法审判、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等多元手段有着效率高的优势,正确使用纠纷解决手段还能够在确实解决纠纷的情况下,保护纠纷双方的合作关系。可以考虑采用多方共治、多方合作的模式,畅通版权人、平台、用户之间的许可授权机制,使得视频制作者的以合法的方式获得许可,在尽可能低的成本之下,快捷地制作和传播短视频。短视频的制作和传播,不得侵害他人的版权。短视频版权的保护,需要以利益平衡为原则,谋求短视频产业的发展与社会公众利益之间的平衡。维持短视频产业的发展和保证社会公众能够快捷、便利地分享短视频、分享知识信息的利益之间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够既真正保护版权,又使得短视频产业能够正常地、健康地发展,满足社会公众的利益。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许春明教授就短视频版权治理的现实及出路进行了主旨发言。许教授指出,短视频是网络技术发展和消费形态、文化业态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满足社会需求的一种新产业新业态,其发展具有必然性;短视频与长视频并非零和关系,而是互生互长关系,长短视频具有共生性。在司法实践中,长短视频版权纠纷存在合理使用认定和短视频平台的责任承担两大难点;对于平台的注意义务,司法可以也应当适当提高短视频平台注意义务,但不宜过度提高注意义务,更不应突破法律规定增加平台审查义务,以至于撼动通知-删除规则的基础地位。对于短视频版权治理的出路,许教授认为,在司法上应合理回应市场现实,引导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单一的事后惩治不能发挥司法的引导功能;在治理上应平衡多方利益实现多方共同治理,短视频平台应提升自治能力,长短视频平台应加大合作共治。对于二创视频的授权模式,许教授创新地提出了多元化授权模式,提出“一对一”的一揽子授权、“多对多”的集体管理和“一对多”的开放许可模式。许教授认为,版权保护不能因保护而扼杀一个新兴产业的发展,但是产业发展必须规范化、合法化;要化解短视频新业态发展跟传统长视频产业的冲突,就应平衡长视频权利人与短视频制作者、传播者以及平台的利益,实现网络视听行业的版权共治。
在接下来的主题发言环节,首先,中国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老师结合实际的调研情况提出了短视频授权面临的几个难题,包括授权缺少理性的价格机制、分散的许可交易成本过高、市场上欠缺有效的沟通渠道、平台出于竞争考虑的策略性拒绝许可等。对于这些难题,刘老师提出了应对建议,通过创新短视频授权机制,如平台统一获取授权,又如借鉴图片著作权溯源治理的理念,建立新型的版权交易机制;此外,在有证据证明数字版权过度集中有可能导致市场失灵的情况下,考虑反垄断法等规则的适用,确保市场具备竞争活力。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曹伟老师对剪辑类短视频行业的规范和发展提出了建议,包括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集体管理组织制度,在使用者索取授权时由集体管理组织提供服务,可大幅提升授权效率,使其在短视频版权合规方面能够发挥作用,但这一做法的短板在于,热度较高的作品往往没有被纳入集体管理组织的管理范畴之内。另外,他建议重新发掘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视听作品的价值。他还从最有利于我国产业经济发展的理论路径提出拓展法定许可的外延。最后对于平台责任,他指出在立法未做出改动的情况下,应坚持避风港原则的适用。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副教授陈绍玲老师结合行业实践情况,阐明了短视频版权合作机制构建的法理基础。陈老师澄清了几个在理论上和在实务中对于基础概念的误解,厘清作品保护与传播之间的关系。对于平台的采取过滤措施的要求,既要考虑这种措施的可行性,也要考虑相应的成本和效益。陈老师指出,达成各方的共识的前提是对合理使用进行明确的列举式的限定,可以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等方式规范网络环境下的合理使用行为,为短视频的合理使用与侵权划定一个有效的边界。在著作权集体管理问题上,通过考量短视频使用的时间、形式、数量等各方面因素,界定集体管理的相关费用。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郑宁老师指出了三种多元主体参与版权治理的模式,分别是“权利人投诉+司法机关裁判+监管部门处罚”、“权利人投诉+行政机关调查+和解”、“公众监督+多机关联合监管”。对于政府在短视频版权合作机制的构建当中能够扮演的角色,郑老师指出,目前来看双方的诉求相差较大,从长远来看,长短视频之间应当是一种共赢的模式。在短视频版权治理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能够发挥一定作用,但也需要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从政府角度,更期待国家版权局层面从公共利益出发,在长短视频之间协调解决问题。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李陶老师指出,在短视频版权授权问题上,集体管理组织是能够以最公平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机构。从权利人的角度看,集体管理组织对所有类型的版权客体,对于原始权利人、派生权利人都是平等对待的,这保证了多元的文化产品能够在短视频的传播与利用中有均等的机会。从使用人的角度看,集体管理组织能够为不同类型的使用者提供公平、高效、透明的集中许可机制。从集体管理组织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反垄断法对集体管理进行了事后的约束,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对于集体管理运行机制进行事前约束,这能够更有效更全面地保障集体管理组织的规范运营。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张宪老师介绍了在短视频版权合规中,版权方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她提议建立创作账号白名单、成立第三方评估鉴定机构等。张老师指出,中立第三方机构的建立是对“通知-删除”规则的有效补充,也能够完善侵权申诉通道,而且此类机构的设立可以减少不合理下架作品的情形出现,进而保护创作者和公众的利益。第三方机构的存在也可以为司法提供证据,提升司法裁判的效率。同时,张老师也提出对如何让版权人参与到对创作内容的管理当中的建议,如添加标签等方式,使得版权方与作品使用者之间有更多的互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陶乾副教授做了总结发言。她指出,网络视听产业的版权合规,需要自治与共治相结合。一方面,网络平台做好版权的自我治理,做好风险控制,通过内部管理机制和在其能力范围内的技术手段,按照法律法规和诚信经营的要求,履行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与此同时,我们也期待版权方、集体管理机构、国家版权局、行业自治组织等各方力量,能够参与到对于网络视听产业的版权合规的协同共治机制当中,各方合作,共同致力于作品交易市场的有序发展、作品网络传播的规范运行以及互联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