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中国政法大学罗马法与意大利法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民法研究所的邀请,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罗马法与私法学Oliviero Diliberto 教授于2011年5月20日上午在学院路校区教学楼为研究生举办了一场精彩的讲座,该讲座的题目是《作为债的发生渊源的单方允诺:从罗马法到现代法的讨论》。费安玲教授应邀作为点评嘉宾。该讲座由民法所的胡安潮教授主持。陈汉副教授的精彩翻译亦给讲座的顺利进行增辉不少。
Oliviero-Diliberto-教授-表示非常喜欢这张海报
Oliviero-Diliberto-教授与各位老师一起合影留念
Oliviero Diliberto 教授出生于1956年,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的罗马法教授。在其学术生涯早期,专注于研究古罗马时代的人法领域;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都来自于对最古老的法典之一《十二表法》的研究,先后出版了数本关于《十二表法》的专著。他不仅是意大利和欧洲著名的罗马法学家,同时也是意大利政界的著名人士。他从1994年至2008年连续担任4届国会议员;曾任意大利司法部部长;现在是意大利共产党总书记。
讲座现场
讲座中,Diliberto教授从罗马法的视角对单方允诺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在罗马时代,单方允诺属于债之发生原因中的准契约类型,并不属于契约之一种。罗马法学家一度对于单方允诺产生过争议:争议并不在于它是否构成债的发生原因之一,而是它的归类。除了确认它不属于契约之外,也将它排除在非债清偿之外。允诺或者意思表示,是一个典型的契约缔结的要素之一。但是,单方允诺与契约不同的是:契约需要一方发出要约和对方做出承诺;而单方允诺则只有一方做出了明确的意思表示,就毫无疑问地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在罗马时代,单方允诺最初主要表现为地方政治选举中的承诺、宗教领域的对神的承诺。但是作为债的发生原因,单方允诺也得到了法学家的普遍承认。单方允诺也为近现代的民法典所继受。如《德国民法典》第657条也确认了单方允诺在德国民法中的地位,《意大利民法典》专章规定了单方允诺(第1987条至第1991条)。现代法学家们都是通过与契约制度的比较来对比研究单方允诺,甚至可以说是试图将单方允诺“契约化”。但是,单方允诺的重点并不在于双方的合意,而在于单方允诺及该允诺内容的约束力。通过研究单方允诺,我们可以更清晰地解释现代契约法实践中的若干问题。
费教授与Oliviero-Diliberto-教授-合影留念
Diliberto 教授还结合着意大利的司法实践分析了单方允诺在现代民法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Diliberto 教授的讲座引起了同学们极大的兴趣。听讲座的同学就相关的法律问题与Diliberto教授现场进行了热烈讨论互动。Diliberto 教授非常热心的解答同学们的问题,并就相关问题与大家进行了讨论。现场气氛轻松而又不乏智慧火花的撞击。
Oliviero-Diliberto-教授和费教授与同学们合影
费安玲教授的点评也非常精彩,分别从单方允诺的制度价值、单方允诺与合同的关系、债法体系的架构和司法实践对债法理论与立法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详实深入的点评。费安玲教授在点评过程中还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阐释和评价,激发了同学们的学习热情。
费教授点评
讲座中,同学们多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Diliberto 教授的精彩讲座和费安玲教授的精彩点评。讲座结束后,同学们非常踊跃的同Diliberto 教授以及费安玲教授、胡安潮教授合影留念。
Oliviero-Diliberto-教授和各位老师在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