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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评论】报道:【实录】法硕教育国际研讨会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发布日期:2020-10-16 作者: 点击:

【中国法律评论】报道:https://mp.weixin.qq.com/s/Ap1qzx6EY0N3UZ8YT9X1gA

 

 


 2020年10月10日至1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主办的 “法硕教育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这次国际研讨会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院庆十五周年的系列重要活动之一,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重要举措。为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研讨会以线上方式进行,会议工作语言为中文、英文以及日文。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有:美国波士顿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朱迪·麦克马罗教授,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助理院长桑国亚教授,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法学院助理院长罗伯特·兰卡斯特教授,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院阿德瑞安·伊万斯教授,日本法政大学法学院坂本正幸教授,日本京都产业大学法学院、前法科大学院長草鹿晋一教授,韩国法学院协会会长、韩国全南大学法学院前院长金淳锡教授,韩国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前院长文在完教授,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院金宰源教授,香港大学法学院胡惠生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郭锐副教授,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双全教授,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刘志华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副校长常保国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教授、韩国法研究中心主任吴日焕教授、法学院袁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刘坤轮副教授,法律硕士学院许身健院长、韩文生书记、刘智慧副院长、梁敏副院长、辛崇阳教授、陶乾副教授、乌兰博士、李琳博士、石亚淙博士、张佳华博士、李晓博士、赵霞博士以及来自国内外其他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代表,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许身健院长主持了开幕式。他对参加本次国际研讨会的国内外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此次法硕教育国际研讨会是法律硕士学院十五周年院庆系列活动之一,邀请来自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中国香港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法学院院长或从事法硕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就法硕教育的目标与任务,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等重要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希望通过此次论坛,能够对法律硕士培养人才模式的改革与探索产生积极影响。此次会议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颁布两周后举办,说明研讨会的召开恰逢其时。


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校长在开幕式上致辞。马怀德首先对法律硕士学院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他说,法律硕士学院成立15年来,在各届院长和班子的领导下,在班子建设、国际交流、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尤其是近两年来,在许身健教授任院长的班子带领下,法律硕士学院蓬勃发展,在人才培养的规模和质量,特别是国际化发展以及应用型、实践型和创新型教育,包括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等各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此次法硕教育国际研讨会就是法律硕士学院在推动国际化发展,特别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探索,相信一定会对法律硕士学院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马怀德认为,目前法律硕士教育仍存在社会认同度不够高、培养模式亟待创新、人才需求动态反馈机制不足、产教融合育人机制不足等方面的问题,认为法律硕士教育应当高度关注基础教育尤其是人文素养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同时,要创新培养模式,注重实践导向,把实践中的优质的教学资源引入法律硕士教育。此外,要尽快探索和建立法律博士培养模式,培养更多的应用型、专业型的法治人才。马怀德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刚刚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对研究生教育特别是专业研究生教育提出了重要的理念和思路,这对中国的法律硕士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与会嘉宾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五年发展方案,共同讨论法律专业学位教育新的理念和发展方向,给出解决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现实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研讨会分为法学院院长论坛、实践教学论坛以及法律职业伦理教学论坛三个部分。与会嘉宾围绕法硕教育改革及体制机制创新,与参会者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第一个阶段为“法学院院长论坛”,由许身健院长主持。

美国波士顿学院法学院朱迪·麦克马罗副院长首先发言,她就美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变革做了报告。她指出,受新冠疫情影响,很多教师开始学习使用zoom等工具进行线上教学,反映良好。为了控制疫情,很多美国学生错失实习机会,就业面临困难。从长期来看,美国大多数法学院面临资金短缺的危机,一方面疫情检测机制投资巨大,另一方面学生缴纳学费困难,学校招生困难可能导致很多法学院面临关闭。此外,她指出,美国法律行业的监管正在发生变革,未来通过线上学习获得LL.M.、J.D.或者在线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或许成为可能。


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桑国亚助理院长就新冠疫情如何影响美国的法学教育这一问题做了发言。他同样提到了美国法学教育高学费以及法学院面临的资金紧张问题。他说,在美国,公立大学法学院非常依赖第三方捐款,受新冠疫情影响,募捐对象投资意向趋于保守,因此,很多大学法学院面临经济拮据的困境。他认为,在疫情背景下,法学院及法学教师应当更加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潘剑锋院长分享了北大法学院在法硕教改中的经验,主要介绍了北大法学院教改中的课程设置问题。他指出,北大法学院强调对学生的差异化培养。针对法硕学生普遍存在法律理论基础低、实践能力弱和国际化视野不够开阔的问题,他认为,必须持续提升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开阔学生国际化视野。为此,北大将课程设置作为学生培养的重点。课程设置的原则是,理论与实践课程结合,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兼顾,能力培养与职业品格并重。优化后的课程体系更注重课程的不同功能,层级设计更加科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院长对计算法学的国际格局与中国机遇进行了介绍。他介绍了计算法学的含义以及计算法学学科来源,特别介绍了清华大学计算法学的发展历程、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在科学研究上取得的成绩。他认为,计算法学作为一个新兴学科,契合时代发展趋势,契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发展趋势,一定会对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中国的法学教育特别是法律硕士教育产生重要影响。


西北政法大学王健副校长做了题为《新时代法律硕士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的发言。他从宏观方面分析了中国法律硕士教育事业的发展,对过去中国法律硕士教育的进步和成就进行了梳理。他认为,新时代法学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立德树人,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在这个目标和定位下,有四项影响全局的根本性任务:一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统筹,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在决策、规划、协调、督导、保障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利用现有的卓越法治人才计划2.0版,进一步推进法律硕士或者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健全和完善;三是推动法律硕士的核心课程教材编写工作;四是解决法硕教育师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结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他认为法学院要进一步调整结构,主流法学院应当在推动设立法律博士学位方面发挥作用。


同济大学法学院蒋惠岭院长结合自身从高级法官转型为法律教育工作者的个人背景,就法学院应该教给学生的本领这一命题发表了意见。他认为,法学院培养的学生在全面掌握知识要点、解决事实方面的问题、法律解释能力、实操能力、国际视野、法律哲学探究和时代背景分析等方面存在不足。为此,他认为法学院应当在传授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培训职业技能、强化职业伦理教育和法律本质学习方面发挥作用。他认为,教师、教材和教学方法是最重要的实现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程雷副院长就法律硕士实践课程的开设和完善问题做了发言。他谈了自己开设实践课程的体会,并介绍了人大法学院实践教学情况。他认为在开设实践课程中,最大的挑战是师资问题。他认为必须在软件、硬件各方面给予实践教师以支持,而不仅仅是薪资酬劳。同时,新冠疫情常态化的情况下,如何开展实践教学值得思考。他还介绍了人大法学院把法硕课程与法学本科课程打通的做法。


兰州大学法学院吴双全副院长就兰州大学的法治人才培养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做了发言。兰州大学扎根西部,着力培养法治人才,是西部地区和西北地区法律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他说,兰州大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多元评价教学体系,实行导师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立直播的实践教学平台,扩展数字化法律实务资源,立足国际视野,加强教学科研平台建设,推动学生适应新技术条件下的社会需要,多举措拓展人才培养的渠道。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王振峰副院长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特色培养体系。他认为,法律硕士教育改革必须明确几个基本原则,一是,要明确法律硕士(J.M)是一种专业教育,是为法律职业领域培养应用型精英人才,法律硕士教育应该充分考虑法律职业对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二是,法律硕士应在法学一级学科基础上进行培养;三是,法律硕士重在实际能力的培养;四是,法律硕士培养应突出学校优势和特色。在此前提下,法律硕士教育改革要坚持以下思路: 强化法学素养与品德修养相结合;推进社会需求与特色培养相结合;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推行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促进分散实习与定点集中实习相结合;促进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相结合。他还结合教育部刚刚颁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五年规划,提出专业学位在提高培养规模的同时,如何提高培养层次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刘智慧副院长分享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对一体化培养模式的探索。法律硕士学院的一体化培养模式,是以培养方案修订为背景,以课程为核心展开,其总体思路,一是把基础课程与强化系列课程进行衔接,通过强化系列课程来突出新型的法律部门,同时关注交叉学科跟法律专业课程的对接;二是学生对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强化系列课程的选择,尽量与学生未来专业方向对接,充分发挥校内外双导师制的作用。她还介绍了法律硕士学院有关课程体系、强化系列课程改革以及实践教学等情况。


韩国法学院协会会长、韩国全南大学法学院前院长金淳锡教授介绍了韩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他认为,成就主要表现在:法学院学生组成多样性有所提高,律师数量大大增加,法律服务的门槛有所降低。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律考通过率比较低,学生过多关注律考,不愿意学习与律考无关的课程如跨学科的课程,这对法学院整体的课程体系设置产生不良影响。同时,韩国的法学教育体系正处于新旧过渡期,改革存在很多障碍,而韩国大学法学教育更多聚焦于教育本身,对旧的教育体系进行改革方面关注较少。

韩国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前院长文在完教授就韩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新挑战发表了他的看法。他希望韩国能提高律考的通过率,他同金淳锡教授一样认为律考占用了韩国法学院学生太多精力,他认为律考改革对韩国法学教育改革有巨大帮助。他表示,新冠疫情下在线法律教育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他感受到了这种新型教学工具的显著优势。


本场论坛结束后,潘剑锋院长和王健副校长先后作了点评。

潘剑锋院长在肯定嘉宾对法学教育尤其是法硕教育的深刻见地的同时,认为要提高法硕教育质量,以下三点值得思考:一是要注重课程设置问题,二是要调动学生和老师在法硕教育中的积极性,三是要明确法硕教育的发展方向,解决好法硕教育与法律职业考试之间的关系。他希望法学教育界特别是法学教育工作者,要把学生培养成有良心、有爱心、有使命感、有责任感的法律人。

王健副校长认为,与会嘉宾关于法硕教育的观点分享视野开阔,兼顾中外,讨论的问题具有前沿性和权威性,是目前为止关于法硕教育最新的思考,很多经验具有示范意义。他认为,法学教育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人才培养问题。法学教育的很多问题,既是新问题也是老问题,常论常新,这些问题并不因时间而消失。



第二个阶段是“实践教学论坛”,由许身健教授主持。

日本京都产业大学法学院、前法科大学院长草鹿晋一教授以京都产业大学为例,讲述了日本法学院法学教育的经验。京都产业大学针对学生将来的职业规划,进行了更好的课程体系的设计,摒弃填鸭式教学。同时邀请校内外教师前来听课,增加课题探讨的广度和深度,并邀请年轻的法律工作者就实际工作中遭遇的案件给学生们进行课程讲授。通过这一系列改革,京都产业大学法律研究生院的毕业生的司法考试的合格率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教师和学生的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日本法政大学法学院坂本正幸教授就“学术教育与法律实践之间的关联”这一话题发表了看法。他认为,日本培养法律从业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其可以参与到诉讼工作中,视野过于狭窄。日本的司法研究所制度虽然是旧制度,但可以帮助通过律考的学生更好地提升专业能力,有可取之处,短期内无法取消。此外,日本律考对于考生的考量,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考生即使通过律考,实操方面的表现仍然可能不尽人意。他认为,法学院应当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并重,法律教育工作者在制定教育体系的时候,应当听取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等方面的声音,弥补法律教育与法律实践之间的鸿沟。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就诊所式法律教育这一实践教学模式发表了他的看法。他认为诊所式实践教学是实践教学中一个比较突出的具体项目,是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路径,是对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的反叛或者说是批判性改革。实践教学发源于欧洲,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从认识论角度来讲,实践性法学教育和诊所式教育有其必然性。他认为,诊所式的实践教学的目的是培养未来的法律执业者,那种简单的教义学教学和法学原理式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要推动实践教学,法学院就要推动法学教育从老师主导到变成学生为中心转变,从顶层设计,根据社会环境发展、社会的需求,根据学生所需要得法律知识、技能、能力和职业操守,去配备相应的课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刘坤轮副教授就中国法律实践教学的发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话语体系上基本上借鉴于西方,但是中国法学教育要发展起来,必须考虑它能够给世界法学教育有什么样的贡献。他对中国法律实践教学进行系统整理之后发现,实践教学在教育当中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重要。他认为,可以把法律实践教学从后置式、验证式调整为同步式、平行式,进而实现法律实践教学前置到理论教学之前,他认为这个前置将是中国法律实践教学对于世界法律实践教学的一个贡献。


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刘志华副秘书长认为,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相契合,致用和实务是二者共同追求的目标,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技能、法律思维能力和职业伦理也是二者共同追求的目标。诊所式法律教育,虽然引进于美国,但是在中国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已经进行了一部分本土化和规范化的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诊所式法律教育已经从一种尝试成为了一种成功的教育模式,不仅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了国家人才培养教育管理机构的认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郭锐副教授就中国的残障诊所教育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通过残障诊所教育,学生可能会更深入地观察到一些权利不平等的现象,引发其关于权利、平等方面问题的思考。通过残障诊所教育,让更多的未来法律从业者认识到社会上流行的一些固有思维的局限性,让他们愿意更多的为残障者去争取权利。


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法学院助理院长罗伯特·兰卡斯特教授就美国刑事司法改革中的学生参与问题进行了分享。他就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开设的法律实践项目进行了简要介绍,认为该项目能够让学生广泛参与法律实践,为学生提供能够重塑职业生涯的经验。他还介绍了学校目前设置的移民诊所、青少年诊所、检控诊所、调解诊所、上诉诊所、假释及再入境诊所等不同方向的诊所,介绍了项目的功能与意义,并分享了项目体验。


本场论坛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辛崇阳教授和吴日焕教授先后作了点评。

辛崇阳教授认为,日本的法学教育改革借鉴于美国,结合本国具体情况,改革进行得很低调,但是非常踏实,有很多成功做法。日本法学家一直具有反思和问题意识,令人钦佩。日本国会通过相关立法,围绕着法科大学院如何聘请法律实务的专家从事法律实务的教育问题进行努力,这种师资制度设计值得我们借鉴。日本大学的法律实务教育,在法律实务专家的参与下卓有成效。

吴日焕教授认为,实践教学不仅限于体验式的诊所教育,也包含以实践为中心或者以培养实践技能为导向的所有教学形式。中国的诊所教育比较成功,但是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他认为,总体而言,目前法硕层面开展的诊所教育不如本科的诊所教育成熟,法硕的诊所教育应该拓展出自身的特点。他建议借鉴日韩经验,在实务课程中更多地引进实务专家,同时理论课程和实务课程要衔接和配套,使课程设置进一步规范化和体系化。实践教育的整个环节,有必要邀请相关机构参与,建立合作协调机制。

与会人员围绕实践教学问题进行了自由讨论。中国政法大学陶乾副教授、乌兰博士,李琳博士分别就校内老师应该与实务领域老师的合作教学,本科实践教学与研究生实践教学问题,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平行设置问题,以及在传统民法理论授课过程中,如何体现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差别问题,与发言嘉宾进行了充分交流。



第三个阶段是“法律职业伦理教学论坛”,由韩文生教授主持。

郭锐副教授作了题为《人工智能伦理与法律》的报告。他说,人工智能会不会替代律师,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否定的。他表示,确实有一部分律师工作会被人工智能所替代,如法律调研等。但是具有创造性的工作,如VIE架构设计,不会被替代。随后,他介绍了一些人工智能在司法上应用的例子,表示实践中确实存在伦理方面的顾虑,这些问题需要更进一步讨论。

刘坤轮副教授分享了其对法律职业伦理学科体系的构想,认为构建知识体系是法律职业伦理学科的核心,建议强化法律职业伦理专业课程和专业实践课程体系建设。他介绍了我国目前法律职业伦理研究的现状,同时梳理了法律职业伦理学科体系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认为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研究基础相对薄弱,从知识体系、研究领域到研究基础,均相对粗线条,存在碎片化状态。他希望建立一个一元化的知识体系和法律职业伦理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分享了关于中国法律服务业开放和律师职业伦理的问题。他从鲍毓明事件谈起,阐述了法律服务业开放问题。他认为,法律服务业开放的本质是是否允许司法管辖区以外的外国人在本国从事法律业务。他就法律服务业开放的方式与内容,以及中国法律服务业开放情况做了分享,并就法律职业资格开放与律师伦理规制谈了自己的认识。他认为资格开放可以整合制度规制,有效规制,避免律师的执业伦理风险,在当前法律服务业不断全球化的情况之下,中国应当开放法律职业资格。


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院阿德瑞安.伊万斯教授就全球化的伦理框架进行了介绍。他重点分享了三种伦理学学说:结果主义,康德主义和美德的伦理。他表示,作为律师应当奉行律师职业伦理,在面临伦理选择的时候,应尽可能地适用更为公平的法律,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


香港大学法学院胡惠生副教授作了题为《大中华地区全球性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建设》的报告。他说,鉴于亚洲地区在法律伦理的教育方面比较落后,他开设了《全球化法律执业创新、创意与法律职业伦理》这门全新课程,用体验式教学方式让他的学生学习法律伦理,取得很好的效果。他重点介绍了课程内容,考核方法和课程目标等情况。


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院金宰源教授就韩国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资格考试做了分享。他说,韩国的教育改革强调法律伦理,要求所有经批准设立的法学院,都要提供一个必修的法律伦理课程。同时在律师资格考试中,所有的申请者必须要先通过全国法律伦理考试,才可以拿到资格证。他说,韩国律师近年来的增长速度过快,产生了很多不符合职业伦理的行为。


许身健教授分享了自己对法律职业伦理教学问题的思考。他说,培养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开设的必要性毋庸置疑。现在,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已经变成本科、法硕研究生的必修课。他认为当下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最大的挑战是全面性的铺开课程教学,问题在于一方面缺少合格的师资,另一方面目前教学手段过于单一,长此以往必然会不太受学生欢迎。他倡导多种教学方法,使法科生职业伦理意识的培养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他还介绍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
论坛结束后,丁相顺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袁钢教授做了点评。

丁相顺教授认为,针对法律职业伦理本身面临的问题,我们应当更多关注、学习、借鉴世界各国比如韩国、日本关于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设置情况。就中国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问题,他认为,应该考虑在素质教育下怎样开展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以及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比重和分量问题。他认为,全球化背景下,中国要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培养学生的国际化的能力,包括国际化的人文情怀和价值观。

袁钢教授认为,本次论坛涉及到法律职业伦理的传统问题,比如利益冲突问题,保守秘密问题。在法律职业伦理面临着科技化、全球化、本土化挑战的背景下,教师如何做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工作,值得认真思考。新冠疫情下,新的教学方法——在线教学也对现有的职业伦理教学产生影响。他认为,我们既要吸收韩国、日本等国相关经验,又要做好中国自己的法律职业伦理工作。

与会人员围绕法律职业伦理教学问题进行了自由讨论。石亚淙博士、张佳华博士、李晓博士分别围绕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伦理以及课程设置问题,在国内法律职业伦理的教学和研究过程中,是否要作中国职业伦理去本土化、去国界化的研究和教学,以及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教学环节中是否允许学生试错问题,与发言嘉宾进行了深入讨论。



三场论坛结束后,会议进入闭幕式环节。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梁敏副院长主持了闭幕式。她说,经过一天半紧凑而高效的研讨,会议圆满完成了院长论坛、实践教学论坛、法律职业伦理论坛的各项议程,成果丰硕。这是对教育部专业学位发展五年规划最及时的宣传和贯彻,也是到目前为止对法硕教育最前沿的思考,很多经验和洞见具有权威性和示范性。这些成果为法律硕士学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创新发展的新思路,也一定会对法学教育改革以及法治人才培养产生积极的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常保国副校长致闭幕辞。他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对研讨会的圆满举办表示祝贺,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参与表示感谢。他高度肯定了此次会议的丰硕成果,认为各位专家学者讨论的问题涉及了法律专业学位教育的方方面面,既有宏观的思考,也有操作层面的设计,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对推动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尤其对中国政法大学法硕教育的发展具有直接借鉴意义。常保国简要回顾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认为在政府主导和社会需求的双重助力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前景光明,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刚刚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五年规划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带来新的机遇。但同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面临困境和挑战:如何通过改革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如何办出令学生满意、社会认可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如何做到规模和质量的统一,如何办出特色,避免“千校一面”,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培养高校共同思考的问题。他表示,中国政法大学将充分吸纳各位专家学者的意见,推动法大法硕教育的发展,在构建法硕教育的共同体中作出自己的贡献。

许身健院长作了会议总结。他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发布专业学位研究生五年规划的通知刚刚半个月,我们就召开了此次法硕教育国际研讨会,可以说恰逢其时,承前启后。从改革开放到现在40多年来,研究生教育成绩斐然,但也面临挑战,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希望通过此次会议研讨,学习国内外同行的优秀经验,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落实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方案,以期在未来的发展中多项工作更上一层楼。经过参会嘉宾的共同努力,会议达到了预期目标。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议的成果,进一步明晰人才培养理念和培养目标,提升课程设计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法律硕士学院未来将依托本次会议的成果和经验,举办更多的专题论坛,与国内外学者进行更深入的交流。许身健最后对参与此次研讨会的领导、嘉宾以及筹备此次会议并提供优质服务的会务组和技术团队表示了诚挚的感谢。

本次法硕教育国际研讨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落幕。


 2020年10月10日至11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主办的 “法硕教育国际研讨会”成功举办。这次国际研讨会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院庆十五周年的系列重要活动之一,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的重要举措。为新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研讨会以线上方式进行,会议工作语言为中文、英文以及日文。

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有:美国波士顿学院法学院副院长朱迪·麦克马罗教授,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助理院长桑国亚教授,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法学院助理院长罗伯特·兰卡斯特教授,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院阿德瑞安·伊万斯教授,日本法政大学法学院坂本正幸教授,日本京都产业大学法学院、前法科大学院長草鹿晋一教授,韩国法学院协会会长、韩国全南大学法学院前院长金淳锡教授,韩国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前院长文在完教授,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院金宰源教授,香港大学法学院胡惠生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健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潘剑锋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郭锐副教授,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吴双全教授,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刘志华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教授、副校长常保国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振峰教授、韩国法研究中心主任吴日焕教授、法学院袁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刘坤轮副教授,法律硕士学院许身健院长、韩文生书记、刘智慧副院长、梁敏副院长、辛崇阳教授、陶乾副教授、乌兰博士、李琳博士、石亚淙博士、张佳华博士、李晓博士、赵霞博士以及来自国内外其他高校和实务部门的代表,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许身健院长主持了开幕式。他对参加本次国际研讨会的国内外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此次法硕教育国际研讨会是法律硕士学院十五周年院庆系列活动之一,邀请来自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中国香港以及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兰州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的法学院院长或从事法硕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就法硕教育的目标与任务,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等重要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希望通过此次论坛,能够对法律硕士培养人才模式的改革与探索产生积极影响。此次会议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颁布两周后举办,说明研讨会的召开恰逢其时。


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校长在开幕式上致辞。马怀德首先对法律硕士学院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他说,法律硕士学院成立15年来,在各届院长和班子的领导下,在班子建设、国际交流、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尤其是近两年来,在许身健教授任院长的班子带领下,法律硕士学院蓬勃发展,在人才培养的规模和质量,特别是国际化发展以及应用型、实践型和创新型教育,包括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等各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此次法硕教育国际研讨会就是法律硕士学院在推动国际化发展,特别是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探索,相信一定会对法律硕士学院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马怀德认为,目前法律硕士教育仍存在社会认同度不够高、培养模式亟待创新、人才需求动态反馈机制不足、产教融合育人机制不足等方面的问题,认为法律硕士教育应当高度关注基础教育尤其是人文素养和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同时,要创新培养模式,注重实践导向,把实践中的优质的教学资源引入法律硕士教育。此外,要尽快探索和建立法律博士培养模式,培养更多的应用型、专业型的法治人才。马怀德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刚刚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对研究生教育特别是专业研究生教育提出了重要的理念和思路,这对中国的法律硕士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希望与会嘉宾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五年发展方案,共同讨论法律专业学位教育新的理念和发展方向,给出解决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现实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研讨会分为法学院院长论坛、实践教学论坛以及法律职业伦理教学论坛三个部分。与会嘉宾围绕法硕教育改革及体制机制创新,与参会者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第一个阶段为“法学院院长论坛”,由许身健院长主持。

美国波士顿学院法学院朱迪·麦克马罗副院长首先发言,她就美国法学教育的挑战与变革做了报告。她指出,受新冠疫情影响,很多教师开始学习使用zoom等工具进行线上教学,反映良好。为了控制疫情,很多美国学生错失实习机会,就业面临困难。从长期来看,美国大多数法学院面临资金短缺的危机,一方面疫情检测机制投资巨大,另一方面学生缴纳学费困难,学校招生困难可能导致很多法学院面临关闭。此外,她指出,美国法律行业的监管正在发生变革,未来通过线上学习获得LL.M.、J.D.或者在线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或许成为可能。


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桑国亚助理院长就新冠疫情如何影响美国的法学教育这一问题做了发言。他同样提到了美国法学教育高学费以及法学院面临的资金紧张问题。他说,在美国,公立大学法学院非常依赖第三方捐款,受新冠疫情影响,募捐对象投资意向趋于保守,因此,很多大学法学院面临经济拮据的困境。他认为,在疫情背景下,法学院及法学教师应当更加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潘剑锋院长分享了北大法学院在法硕教改中的经验,主要介绍了北大法学院教改中的课程设置问题。他指出,北大法学院强调对学生的差异化培养。针对法硕学生普遍存在法律理论基础低、实践能力弱和国际化视野不够开阔的问题,他认为,必须持续提升学生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开阔学生国际化视野。为此,北大将课程设置作为学生培养的重点。课程设置的原则是,理论与实践课程结合,基础理论与前沿问题兼顾,能力培养与职业品格并重。优化后的课程体系更注重课程的不同功能,层级设计更加科学。


清华大学法学院申卫星院长对计算法学的国际格局与中国机遇进行了介绍。他介绍了计算法学的含义以及计算法学学科来源,特别介绍了清华大学计算法学的发展历程、人才培养模式以及在科学研究上取得的成绩。他认为,计算法学作为一个新兴学科,契合时代发展趋势,契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发展趋势,一定会对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中国的法学教育特别是法律硕士教育产生重要影响。

西北政法大学王健副校长做了题为《新时代法律硕士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的发言。他从宏观方面分析了中国法律硕士教育事业的发展,对过去中国法律硕士教育的进步和成就进行了梳理。他认为,新时代法学教育的总体目标是坚持立德树人,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在这个目标和定位下,有四项影响全局的根本性任务:一是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宏观统筹,形成统一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在决策、规划、协调、督导、保障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利用现有的卓越法治人才计划2.0版,进一步推进法律硕士或者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健全和完善;三是推动法律硕士的核心课程教材编写工作;四是解决法硕教育师资不平衡和不充分问题。结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他认为法学院要进一步调整结构,主流法学院应当在推动设立法律博士学位方面发挥作用。


同济大学法学院蒋惠岭院长结合自身从高级法官转型为法律教育工作者的个人背景,就法学院应该教给学生的本领这一命题发表了意见。他认为,法学院培养的学生在全面掌握知识要点、解决事实方面的问题、法律解释能力、实操能力、国际视野、法律哲学探究和时代背景分析等方面存在不足。为此,他认为法学院应当在传授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培训职业技能、强化职业伦理教育和法律本质学习方面发挥作用。他认为,教师、教材和教学方法是最重要的实现条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程雷副院长就法律硕士实践课程的开设和完善问题做了发言。他谈了自己开设实践课程的体会,并介绍了人大法学院实践教学情况。他认为在开设实践课程中,最大的挑战是师资问题。他认为必须在软件、硬件各方面给予实践教师以支持,而不仅仅是薪资酬劳。同时,新冠疫情常态化的情况下,如何开展实践教学值得思考。他还介绍了人大法学院把法硕课程与法学本科课程打通的做法。


兰州大学法学院吴双全副院长就兰州大学的法治人才培养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做了发言。兰州大学扎根西部,着力培养法治人才,是西部地区和西北地区法律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他说,兰州大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多元评价教学体系,实行导师制,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立直播的实践教学平台,扩展数字化法律实务资源,立足国际视野,加强教学科研平台建设,推动学生适应新技术条件下的社会需要,多举措拓展人才培养的渠道。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王振峰副院长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特色培养体系。他认为,法律硕士教育改革必须明确几个基本原则,一是,要明确法律硕士(J.M)是一种专业教育,是为法律职业领域培养应用型精英人才,法律硕士教育应该充分考虑法律职业对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二是,法律硕士应在法学一级学科基础上进行培养;三是,法律硕士重在实际能力的培养;四是,法律硕士培养应突出学校优势和特色。在此前提下,法律硕士教育改革要坚持以下思路: 强化法学素养与品德修养相结合;推进社会需求与特色培养相结合;促进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推行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促进分散实习与定点集中实习相结合;促进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资格相结合。他还结合教育部刚刚颁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五年规划,提出专业学位在提高培养规模的同时,如何提高培养层次问题。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刘智慧副院长分享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对一体化培养模式的探索。法律硕士学院的一体化培养模式,是以培养方案修订为背景,以课程为核心展开,其总体思路,一是把基础课程与强化系列课程进行衔接,通过强化系列课程来突出新型的法律部门,同时关注交叉学科跟法律专业课程的对接;二是学生对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强化系列课程的选择,尽量与学生未来专业方向对接,充分发挥校内外双导师制的作用。她还介绍了法律硕士学院有关课程体系、强化系列课程改革以及实践教学等情况。


韩国法学院协会会长、韩国全南大学法学院前院长金淳锡教授介绍了韩国的法学教育改革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他认为,成就主要表现在:法学院学生组成多样性有所提高,律师数量大大增加,法律服务的门槛有所降低。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律考通过率比较低,学生过多关注律考,不愿意学习与律考无关的课程如跨学科的课程,这对法学院整体的课程体系设置产生不良影响。同时,韩国的法学教育体系正处于新旧过渡期,改革存在很多障碍,而韩国大学法学教育更多聚焦于教育本身,对旧的教育体系进行改革方面关注较少。


韩国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前院长文在完教授就韩国法学教育面临的新挑战发表了他的看法。他希望韩国能提高律考的通过率,他同金淳锡教授一样认为律考占用了韩国法学院学生太多精力,他认为律考改革对韩国法学教育改革有巨大帮助。他表示,新冠疫情下在线法律教育已经成为一种新常态,他感受到了这种新型教学工具的显著优势。


本场论坛结束后,潘剑锋院长和王健副校长先后作了点评。

潘剑锋院长在肯定嘉宾对法学教育尤其是法硕教育的深刻见地的同时,认为要提高法硕教育质量,以下三点值得思考:一是要注重课程设置问题,二是要调动学生和老师在法硕教育中的积极性,三是要明确法硕教育的发展方向,解决好法硕教育与法律职业考试之间的关系。他希望法学教育界特别是法学教育工作者,要把学生培养成有良心、有爱心、有使命感、有责任感的法律人。

王健副校长认为,与会嘉宾关于法硕教育的观点分享视野开阔,兼顾中外,讨论的问题具有前沿性和权威性,是目前为止关于法硕教育最新的思考,很多经验具有示范意义。他认为,法学教育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人才培养问题。法学教育的很多问题,既是新问题也是老问题,常论常新,这些问题并不因时间而消失。



第二个阶段是“实践教学论坛”,由许身健教授主持。

日本京都产业大学法学院、前法科大学院长草鹿晋一教授以京都产业大学为例,讲述了日本法学院法学教育的经验。京都产业大学针对学生将来的职业规划,进行了更好的课程体系的设计,摒弃填鸭式教学。同时邀请校内外教师前来听课,增加课题探讨的广度和深度,并邀请年轻的法律工作者就实际工作中遭遇的案件给学生们进行课程讲授。通过这一系列改革,京都产业大学法律研究生院的毕业生的司法考试的合格率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教师和学生的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日本法政大学法学院坂本正幸教授就“学术教育与法律实践之间的关联”这一话题发表了看法。他认为,日本培养法律从业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其可以参与到诉讼工作中,视野过于狭窄。日本的司法研究所制度虽然是旧制度,但可以帮助通过律考的学生更好地提升专业能力,有可取之处,短期内无法取消。此外,日本律考对于考生的考量,与社会实际需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考生即使通过律考,实操方面的表现仍然可能不尽人意。他认为,法学院应当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并重,法律教育工作者在制定教育体系的时候,应当听取法院、检察院、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等方面的声音,弥补法律教育与法律实践之间的鸿沟。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教授就诊所式法律教育这一实践教学模式发表了他的看法。他认为诊所式实践教学是实践教学中一个比较突出的具体项目,是法学教育改革的一个路径,是对传统的法学教育模式的反叛或者说是批判性改革。实践教学发源于欧洲,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从认识论角度来讲,实践性法学教育和诊所式教育有其必然性。他认为,诊所式的实践教学的目的是培养未来的法律执业者,那种简单的教义学教学和法学原理式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要推动实践教学,法学院就要推动法学教育从老师主导到变成学生为中心转变,从顶层设计,根据社会环境发展、社会的需求,根据学生所需要得法律知识、技能、能力和职业操守,去配备相应的课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刘坤轮副教授就中国法律实践教学的发展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中国的法学教育在话语体系上基本上借鉴于西方,但是中国法学教育要发展起来,必须考虑它能够给世界法学教育有什么样的贡献。他对中国法律实践教学进行系统整理之后发现,实践教学在教育当中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重要。他认为,可以把法律实践教学从后置式、验证式调整为同步式、平行式,进而实现法律实践教学前置到理论教学之前,他认为这个前置将是中国法律实践教学对于世界法律实践教学的一个贡献。


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刘志华副秘书长认为,诊所式法律教育与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相契合,致用和实务是二者共同追求的目标,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技能、法律思维能力和职业伦理也是二者共同追求的目标。诊所式法律教育,虽然引进于美国,但是在中国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已经进行了一部分本土化和规范化的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诊所式法律教育已经从一种尝试成为了一种成功的教育模式,不仅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了国家人才培养教育管理机构的认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郭锐副教授就中国的残障诊所教育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通过残障诊所教育,学生可能会更深入地观察到一些权利不平等的现象,引发其关于权利、平等方面问题的思考。通过残障诊所教育,让更多的未来法律从业者认识到社会上流行的一些固有思维的局限性,让他们愿意更多的为残障者去争取权利。


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法学院助理院长罗伯特·兰卡斯特教授就美国刑事司法改革中的学生参与问题进行了分享。他就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开设的法律实践项目进行了简要介绍,认为该项目能够让学生广泛参与法律实践,为学生提供能够重塑职业生涯的经验。他还介绍了学校目前设置的移民诊所、青少年诊所、检控诊所、调解诊所、上诉诊所、假释及再入境诊所等不同方向的诊所,介绍了项目的功能与意义,并分享了项目体验。


本场论坛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辛崇阳教授和吴日焕教授先后作了点评。

辛崇阳教授认为,日本的法学教育改革借鉴于美国,结合本国具体情况,改革进行得很低调,但是非常踏实,有很多成功做法。日本法学家一直具有反思和问题意识,令人钦佩。日本国会通过相关立法,围绕着法科大学院如何聘请法律实务的专家从事法律实务的教育问题进行努力,这种师资制度设计值得我们借鉴。日本大学的法律实务教育,在法律实务专家的参与下卓有成效。


吴日焕教授认为,实践教学不仅限于体验式的诊所教育,也包含以实践为中心或者以培养实践技能为导向的所有教学形式。中国的诊所教育比较成功,但是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他认为,总体而言,目前法硕层面开展的诊所教育不如本科的诊所教育成熟,法硕的诊所教育应该拓展出自身的特点。他建议借鉴日韩经验,在实务课程中更多地引进实务专家,同时理论课程和实务课程要衔接和配套,使课程设置进一步规范化和体系化。实践教育的整个环节,有必要邀请相关机构参与,建立合作协调机制。

与会人员围绕实践教学问题进行了自由讨论。中国政法大学陶乾副教授、乌兰博士,李琳博士分别就校内老师应该与实务领域老师的合作教学,本科实践教学与研究生实践教学问题,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平行设置问题,以及在传统民法理论授课过程中,如何体现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差别问题,与发言嘉宾进行了充分交流。

第三个阶段是“法律职业伦理教学论坛”,由韩文生教授主持。

郭锐副教授作了题为《人工智能伦理与法律》的报告。他说,人工智能会不会替代律师,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也是否定的。他表示,确实有一部分律师工作会被人工智能所替代,如法律调研等。但是具有创造性的工作,如VIE架构设计,不会被替代。随后,他介绍了一些人工智能在司法上应用的例子,表示实践中确实存在伦理方面的顾虑,这些问题需要更进一步讨论。

刘坤轮副教授分享了其对法律职业伦理学科体系的构想,认为构建知识体系是法律职业伦理学科的核心,建议强化法律职业伦理专业课程和专业实践课程体系建设。他介绍了我国目前法律职业伦理研究的现状,同时梳理了法律职业伦理学科体系建设目前存在的问题,认为我国的法律职业伦理研究基础相对薄弱,从知识体系、研究领域到研究基础,均相对粗线条,存在碎片化状态。他希望建立一个一元化的知识体系和法律职业伦理体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丁相顺教授分享了关于中国法律服务业开放和律师职业伦理的问题。他从鲍毓明事件谈起,阐述了法律服务业开放问题。他认为,法律服务业开放的本质是是否允许司法管辖区以外的外国人在本国从事法律业务。他就法律服务业开放的方式与内容,以及中国法律服务业开放情况做了分享,并就法律职业资格开放与律师伦理规制谈了自己的认识。他认为资格开放可以整合制度规制,有效规制,避免律师的执业伦理风险,在当前法律服务业不断全球化的情况之下,中国应当开放法律职业资格。

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院阿德瑞安.伊万斯教授就全球化的伦理框架进行了介绍。他重点分享了三种伦理学学说:结果主义,康德主义和美德的伦理。他表示,作为律师应当奉行律师职业伦理,在面临伦理选择的时候,应尽可能地适用更为公平的法律,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

香港大学法学院胡惠生副教授作了题为《大中华地区全球性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建设》的报告。他说,鉴于亚洲地区在法律伦理的教育方面比较落后,他开设了《全球化法律执业创新、创意与法律职业伦理》这门全新课程,用体验式教学方式让他的学生学习法律伦理,取得很好的效果。他重点介绍了课程内容,考核方法和课程目标等情况。

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院金宰源教授就韩国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与资格考试做了分享。他说,韩国的教育改革强调法律伦理,要求所有经批准设立的法学院,都要提供一个必修的法律伦理课程。同时在律师资格考试中,所有的申请者必须要先通过全国法律伦理考试,才可以拿到资格证。他说,韩国律师近年来的增长速度过快,产生了很多不符合职业伦理的行为。

许身健教授分享了自己对法律职业伦理教学问题的思考。他说,培养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开设的必要性毋庸置疑。现在,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已经变成本科、法硕研究生的必修课。他认为当下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最大的挑战是全面性的铺开课程教学,问题在于一方面缺少合格的师资,另一方面目前教学手段过于单一,长此以往必然会不太受学生欢迎。他倡导多种教学方法,使法科生职业伦理意识的培养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他还介绍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
论坛结束后,丁相顺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袁钢教授做了点评。

丁相顺教授认为,针对法律职业伦理本身面临的问题,我们应当更多关注、学习、借鉴世界各国比如韩国、日本关于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设置情况。就中国的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问题,他认为,应该考虑在素质教育下怎样开展法律职业伦理教育,以及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比重和分量问题。他认为,全球化背景下,中国要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培养学生的国际化的能力,包括国际化的人文情怀和价值观。

袁钢教授认为,本次论坛涉及到法律职业伦理的传统问题,比如利益冲突问题,保守秘密问题。在法律职业伦理面临着科技化、全球化、本土化挑战的背景下,教师如何做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工作,值得认真思考。新冠疫情下,新的教学方法——在线教学也对现有的职业伦理教学产生影响。他认为,我们既要吸收韩国、日本等国相关经验,又要做好中国自己的法律职业伦理工作。

与会人员围绕法律职业伦理教学问题进行了自由讨论。石亚淙博士、张佳华博士、李晓博士分别围绕人工智能领域的法律伦理以及课程设置问题,在国内法律职业伦理的教学和研究过程中,是否要作中国职业伦理去本土化、去国界化的研究和教学,以及法律职业伦理实践教学环节中是否允许学生试错问题,与发言嘉宾进行了深入讨论。


三场论坛结束后,会议进入闭幕式环节。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梁敏副院长主持了闭幕式。她说,经过一天半紧凑而高效的研讨,会议圆满完成了院长论坛、实践教学论坛、法律职业伦理论坛的各项议程,成果丰硕。这是对教育部专业学位发展五年规划最及时的宣传和贯彻,也是到目前为止对法硕教育最前沿的思考,很多经验和洞见具有权威性和示范性。这些成果为法律硕士学院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创新发展的新思路,也一定会对法学教育改革以及法治人才培养产生积极的影响。


中国政法大学常保国副校长致闭幕辞。他代表中国政法大学对研讨会的圆满举办表示祝贺,对各位专家学者的参与表示感谢。他高度肯定了此次会议的丰硕成果,认为各位专家学者讨论的问题涉及了法律专业学位教育的方方面面,既有宏观的思考,也有操作层面的设计,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对推动法律硕士教育的发展尤其对中国政法大学法硕教育的发展具有直接借鉴意义。常保国简要回顾了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程,认为在政府主导和社会需求的双重助力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前景光明,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刚刚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五年规划给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带来新的机遇。但同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也面临困境和挑战:如何通过改革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如何办出令学生满意、社会认可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如何做到规模和质量的统一,如何办出特色,避免“千校一面”,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培养高校共同思考的问题。他表示,中国政法大学将充分吸纳各位专家学者的意见,推动法大法硕教育的发展,在构建法硕教育的共同体中作出自己的贡献。

许身健院长作了会议总结。他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发布专业学位研究生五年规划的通知刚刚半个月,我们就召开了此次法硕教育国际研讨会,可以说恰逢其时,承前启后。从改革开放到现在40多年来,研究生教育成绩斐然,但也面临挑战,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希望通过此次会议研讨,学习国内外同行的优秀经验,取长补短,进一步提高落实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的人才培养理念和方案,以期在未来的发展中多项工作更上一层楼。经过参会嘉宾的共同努力,会议达到了预期目标。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将认真吸取本次会议的成果,进一步明晰人才培养理念和培养目标,提升课程设计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法律硕士学院未来将依托本次会议的成果和经验,举办更多的专题论坛,与国内外学者进行更深入的交流。许身健最后对参与此次研讨会的领导、嘉宾以及筹备此次会议并提供优质服务的会务组和技术团队表示了诚挚的感谢。

本次法硕教育国际研讨会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