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相关部署及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的方案》《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调整研究生教学模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附件2),本着“不返校,不停学”的原则,落实春季学期培养方案和课程安排,结合学院实际,调整教学模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本方案即日起实施,至疫情结束学生按学校相应安排返校正常上课之时结束。学生返校后,学院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计划安排教学工作。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韩文生 许身健
副组长:刘智慧
成员:学院党政学工各部门负责人 教研部负责人
(二)工作小组
组长:刘智慧
副组长:黄晓慧 乌兰
成员:黄徐静 张欣欣 曹慧群 刘璋 郎燕峰 苏宇 吴荻
二、工作安排
(一)调整教学形式后的总体安排
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依照2019-2020学年校历的教学周安排,根据法硕学生学习特点和课程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信息化教学方式,组织学生学习。由于法硕培养方案安排的课程多,学生学习任务重,课程时间安排较满,学生返校后可用于补课的时间有限,原则上所有课程都按照既定课表时间开课,授课教师以“学习通”为主要教学平台采取网络教学形式授课。由于各门课程学生人数较多,不同教师授课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不允许合并授课。
(二)线上教学启动时间
依照2019-2020年度校历的教学周安排,2月24日为春季开学第一天,为保证教学秩序,避免学生课程时间冲突,开课教师和选课学生原则上应按照排定的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课表和具体教学周实施线上授课与学习。
(三)任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
任课教师应根据线上授课特点调整教学大纲,设计网络教学方案。鼓励各门课程任课教师通过“学习通”APP进行网络直播授课。
1.通过“学习通”平台进行教学
鼓励开课教师采用“学习通”APP进行线上教学。
2.通过其它线上教学平台进行教学
任课教师也可以通过组建课程微信群、QQ群等其他网络平台的视频会议等方式进行线上授课。任课教师须根据线上教学的特点备课,调整设计教学流程,保证教学质量。教师通过“学习通”以外的其它在线方式进行每周课程教学的,须注意留存教学相关数据信息,做好学生返校后调整为课堂面授教学的相关衔接准备。
(四)任课教师具体教学方式
1.多种方式开展教学
任课教师须根据线上教学的特点重新备课,重新设计教学流程,突出教师的主导作用,可采取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直播授课:为避免学生学习时间冲突,若采取直播方式,如无特殊情况要求任课教师安排在原课程排定的教学时间进行;
(2)上传课程资料并给学生布置每个教学周的学习任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课件、教学视频、教学文本资料等;
(3)组织学生进行线上分组讨论;
(4)布置课堂作业并批阅;
(5)安排课堂测验;
(6)课堂讨论及答疑。
2.教学时长由教师自主安排
任课教师应当根据课程的总体教学目标以及每周教学目标,灵活组合使用以上授课方式,科学有序引导学生学习。考虑到线上学习的特点,为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不要求任课教师课程讲授时间必须满足原排定的实际课堂教学课时。任课教师可以自行决定课程讲授的时间长短,但应当通过使用相应教学形式实现应有的教学目标。
(五)线上教学学生学习注意事项
1.学生学习时间相对自主把握。除任课教师要求学生集中参与直播授课等形式外,学生学习时间只要自主安排在本教学周内完成即可,不拘泥于原排定上课时间。
2.身体罹患疾病、住所上网不便的同学,可以申请暂不进行网络修学。不进行网络休学的同学应当向辅导员提出申请,由辅导员汇总交学院教科办统一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研究生导师要加强对学生的“一对一”指导和人文关怀
1.研究生导师应充分发挥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的第一责任人作用,以网络形式加强对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指导;
2.应届毕业生的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毕业和学位论文的指导,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3.导师应当加强对研究生的关心。应当主动、及时关注所指导学生的身心健康情况,积极引导、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尤其应当对身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同学要多加沟通,给予更多关怀。
四、教学工作要求
(一)师生应当尽快下载、熟悉“学习通”平台APP
任课教师应当于 2 月 9 日前依照操作指南(附件3)完成“学习通” APP 下载、登录及身份认证工作。采用“学习通”授课的任课教师可参加教务处组织的2月10日、14日举行的“学习通”平台直播培训,错过直播的教师可以收看录制视频自行学习。“学习通”相关操作指南见附件3。
使用“学习通”APP实施教学的教师须在2020年2月24日正式开课前,登录学习通APP,核对开课信息,发布延期开学期间所授课程的授课模式总体介绍以及第一周授课要求,后续每周六前发布下一周的授课要求。
修读“学习通”授课课程的学生应当在2020年2月24日正式开课前,登录学习通APP并完成身份认证,核对选课信息,及时了解教师的授课安排和要求,并按照教师的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具体办法请参照附件4。研究生院将在所有研究生线上选课结束后,将课程名单导入“学习通”后台,所以近期可能会存在学生登录后看不到相关信息的情况。
(二)成立“学习通”工作小组
为了保证法律硕士学院专任教师能够充分了解学习“学习通”的各项功能,学院将成立“学习通”工作小组,教科办刘璋老师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由各教研部推荐一名教师作为本部“学习通”学习联络人。联络人职责要求如下:
1.认真负责,熟悉网络与直播平台的操作;
2.对“学习通”有一定的了解,并能够积极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学习通”的培训;
3.负责教研部内部教师对“学习通”操作使用上的答疑与培训;
学院教学工作小组负责“学习通”的整体沟通与协调工作。
各教研部确认的“学习通”学习联络人请于2月8日前联系刘璋老师。
(三)开课信息汇总
采用网络授课的教师,请填写《法律硕士学院 2019-2020第一学期在线开课情况汇总表》(参见附件5),主要填写是采用“学习通”还是采用其他网络方式授课。教师如果采用其他网络方式填写方式名称即可,如QQ群、微信群等。如果课程为多位教师接力授课课程,请教师们明确各自授课任务,由其中一位教师填报表格即可,表格中需要同时填写该课程其他任课教师信息。请任课教师在2020年2月10日下午5点前将填好的表格返回教学科研办邮箱fashuojkb@126.com。
(四)延缓上课申请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第九周及以后开课的课程,任课教师可以申请暂缓线上开课,但也应当提前备课,做好课堂面授和线上开课两手准备。学院将视学生返校情况提前通知教师具体授课方式。前八周课程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延缓上课。申请延缓线上开课的教师请填写法律硕士学院延缓线上开课课程及教师信息汇总表(附件6)。
(五)教学助手申请
每门线上开课课程可以安排一名教学助手(也可以不安排),任课教师可以自行从本人指导的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中选定,并请学生填写教学助手申请表(附件7),在2月15日前发送至教科办邮箱。如无合适人选,请任课教师于2月15日前告知教科办黄徐静具体要求,由教科办统一选拔法硕学生担任教学助手。法律硕士学院研究生担任教学助手履行岗位考核合格的,可以根据课时折抵一定的集中实习学分,具体视每门线上课程授课时长及授课期间确定。
(六)课堂纪律要求
停课不停学,网络教学等同于课堂教学,请各位老师一定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要和线下授课时一样要求,保证课堂授课质量。确定网络授课的课堂,按照要求每个教学周都应当与本班级学生建立联系。若某次授课有特殊情况无法在线授课或交流,教师应当按照调停课程序进行,调停课可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联系教科办曹慧群老师申请。
因平台容量原因,请老师们注意不要随意将非本课堂的学生和非本校学生加入到自己的平台课堂中。
五、咨询与答疑
授课教师、导师和研究生如有相关问题,可联系学院教科办工作人员咨询,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fashuojkb@126.com)联系,教科办会及时回复。
学院教科办老师电话及分工负责:
黄晓慧 13910109918(与研究生院沟通对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维护等)
黄徐静 18911196007(任课教师联络,课程设置)
张欣欣 17326991993(导师联络及19级非全日制课程相关问题)
曹慧群 13552044547(19级全日制课程相关问题、18级课程相关问题)
刘 璋 18911196050(“学习通”技术支持)
附件:1.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中国政法大学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调整研究生教学模式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3.教师版“学习通”操作指南
4.学生版“学习通”操作指南
5.法律硕士学院线上开课课程及教师信息汇总表
6.法律硕士学院延缓线上开课课程及教师信息汇总表
7.教学助手申请表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