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招录体制改革试点班同学:
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和培养工作安排,2012级体改班于2014年3月至6月专业实习,实习时间为3个月,以工作日计算应为60天以上。实习单位的确定原则上回本人工作单位实习,由学生个人自行联系。如申请留京实习须特别说明实习理由。
一、完成实习的基本要求:
1、能够运用法学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所面临的各种社会现实中的法律问题;
2、能够在个案中较熟练地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进行法律适用与法律推理;
3、能够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与取证;
4、能够较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5、具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6、法律技能的综合应用能力获得一定程度的提升;
7、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注意仪表,尊重实习导师,按照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8、实习结束,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学院网页常用下载中查看),并完成6000字。
9、实习报告(包括纸版及电子版):实习报告是对参加的所有实习的总结报告,要求不少于6000字。
电子版实习报告文档以学号和姓名命名;纸板实习报告请用A4纸双面打印。实习报告封面见学院网页常用下载。
二、实习申请及相关安排
为了全面了解各位同学的实习情况,加强学院与实习单位的沟通,请各位同学填写实习情况统计表(统计内容参见附件),由各班级班长、学习委员将本班同学现在实习情况统计汇总,发至院教学科研办,电子信箱:fashuoshixi@126.com。班级统一上交实习情况统计表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0日。
实习单位确定后可在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开具实习介绍信。
2012级实习鉴定表及实习报告上交时间:2014年9月5日前。
法律硕士学院2012级体改班实习情况统计表.doc
法律硕士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