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体改班同学: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和《法律硕士学院实习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实习为必修科目。实习必须遵守学院实习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要求。
实习单位原则上为本人的工作单位,如申请在北京实习,请预先报名,两种情况:1、学院联系的实习单位能安排的情况下,2、自行联系的法院、检察院(除学院联系公示招收实习的单位)能够接收,向学院提交自主实习申请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实习生单位
(一)法院
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丹棱街12号)
5月1日至7月31日,10人左右
2、西城区人民法院(西城区后英房胡同1号)
5月1日至7月31日,10人左右
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大兴区黄村镇金星西路8号)
5月1日至7月31日,10人左右
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石景山区阜石路169号)
5月1日至7月31日,10人左右
(二)检察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西路8号)
5月1日至7月31日,10人左右
二、报名方式
1、申请学院联系基地实习:
请将本人的报名表电子版交本班班长,汇总发至交院教学科研办公室:fashuoshixi@126.com。
法律硕士学院2013级法律硕士(体改班)实习报名表
学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研究方向 |
本人特长 |
申请的实习单位及具体部门 |
是否服从分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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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主实习申请:
包括回原单位实习及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的,请登录学院网页常用下载栏目:实习相关表格中《自主实习申请表》交给班长统一交到学院。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月16日。
法律硕士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