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张佳华,女,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法律硕士学院 讲师。
摘 要: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作为刑事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复合之诉,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效用,但其实施过程中存在程序设置不足、证明责任及证明标准模糊、生态修复赔偿金裁判混乱、监管不力等问题,需通过程序重塑加强顶层设计,包括规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提起主体、启动条件,构建多元化提出主体、刑民二元性的诉讼证明标准、多方主体并存的举证机制;在附带民事责任承担方面,建议设立专项基金、确定收取主体、完善赔偿金监管制度,为污染环境行为的有效惩治提供程序保障。
关键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责任承担; 程序设置; 证明标准;
来源:《学术界》 2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