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由学院研究生1905班党支部书记李衍泽组织,党支部党员、预备党员一行20人于端升楼102教室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圆满完成学习和交流。
9月17日下午,法律硕士学院研究生1905班党支部共分为五组,一至五组在提前学习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后,分别在自己组内针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各自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看法,最终形成一个统一的完整的想法,在1905班党支部内部进行分享。
第一组同学认为,通过本次学习使他们了解到《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重要地位。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有着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其次,《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任务。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要明白自己所要担负的职责;在第三章也明确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以前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可有可无,很多时候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很多支部可能一年也没有开展过一次组织生活。要求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第二组同学认为,通过本次学习,他们深刻地认识到了共产党员党性修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白了作为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一定要注重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党性作为政党所固有的本质属性,是政党阶级性的集中表现。党纪即党的纪律,是指政党按照一定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党内行为规范。 学习党纪党规,进一步掌握和熟知党纪党规,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到廉洁从教。作为一名党员做事要做到慎小慎微。牢记小时候听过一句话,叫“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也就是古人所说的“莫以恶小而为之”的意思。常怀对党规党纪的敬畏之心,要做到慎言慎行。作为一共产党员,绝不能在公众场合不发表有损于党的形象的言论,或者公然指责党,这不但是对自己身为党员否定,也是严重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
第三组同学认为,通过本次学习,他们深刻的体会到:党支部应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只有这样,才能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作为学生党员,我们应该密切联系群众,即班里同学和室友,向他们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在学习的过程中,他们了解到党支部的机构组织、职能、作用和重要性等内容,作为一位党员,作为一位党支部的成员,我们要发挥自己的个人力量,使得我们的党支部发展的更好;同时我们必须要严格按照管理工作条例中的内容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每个人都要积极参与,按照两个条例的精神,落细落实,从自身做起,推进支部党建工作的规范化。党支部是党组织最基础的单元,是最需要深入群众,联系群众的单位,我们要继续发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自觉建设党支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就要始终做到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生动体现,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和生命力的重要方法。
第四组同学认为,增强党支部的内部凝聚力,将党对党员生活、工作的影响落到实处,与时俱进学习新的理论思想,避免党支部工作流于形式,避免僵化。有层次性,支部工作条例,规范党员群体的日常管理规范,给党员个体教育提供框架;细化到党支部,教育管理工作整体质量的提高,对党组织生机活力的激发,更注重整体上的教育。第三层次,在注重党员整体教育管理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化、主题性的党员教育活动,将理论性的工作条例融入到日常实践教育工作中。
第五组同学认为,《条例》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精神。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管理性工作,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从党支部建设抓起。作为支部的一员我们不应该也不能够与支部的建设工作分离开来,积极参与到党支部的政治活动和实践中去,为支部建设工作建言献策,发挥自身能动性。条例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了纪律底线,使得纪律走在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严格。作为法大的一名党员,我们在遵守法律的基础上,更要用条例的精神严格要求自己,做好表率和带头作用。不管是在1905班党支部还是在其他场合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严格贯彻条例的思想。
最后,活动组织人李衍泽同学对活动的内容和精神进行了总结。她提出,希望大家能够学以致用,将本次活动学习到的精神和心得体会与日常的生活实践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