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主办的中德民法学术交流在科研楼B211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次活动的主题为“德国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由德国波鸿鲁尔大学法学院教授Peter A. Windel主讲,德国波鸿鲁尔大学李运杨担任现场翻译,法律硕士学院教授刘保玉主持,法律硕士学院教授费安玲、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田士永、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迟颖与谈。
活动伊始,温德尔教授首先介绍了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相同点,即统一的责任基础和统一的责任结构,接着从损害和利益、物质损害和非物质损害、责任填充性因果关系的限制等方面讲解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的不同,然后提出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在实体法和程序法上的竞合问题。温德尔教授报告结束后,费安玲教授针对温德尔教授报告中的观点进行深入挖掘,盛赞其报告的充实性与启发性。
在讨论环节,中德双方教授们就中国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问题,以及中德两国之间的区别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教授们还结合具体案例,就两国法律的立法、司法等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最后,刘保玉教授对本场活动进行总结,衷心感谢温德尔教授的报告分享,活动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此次交流活动内容充实,气氛热烈,中德学者们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与会的师生均表示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