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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律硕士学院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建实践基地挂牌仪式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19-06-17 作者: 点击:

2019年6月13日,法律硕士学院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共建“法律人才培养实践基地”挂牌仪式及实习工作交流会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二层会议室举行。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参加仪式和座谈的有院长黄深满、院党组书记杨翠蓉、副院长廖志良、政工科郭峰,法律硕士学院参加人员有党委书记韩文生、副院长梁敏、专职教师石亚淙、管理人员李建红、黄晓慧。

会上,韩文生书记与黄深满院长现场签署了共建协议,举行了实践基地挂牌仪式。这标志着法律硕士学院与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合作更上一层楼,从多年来的“民间行为”上升到了“官方行为”,成为更加正式、更加规范的战略合作。为了感谢多年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学生实习工作的支持,副院长梁敏代表学院向法院杨翠蓉书记赠送了锦旗,锦旗上书“实践基地携手共建  同心协力培育英才”,充分展现了地方法院和高校在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方面取长补短、互帮互助和共同进步,实现培养优秀法律实践人才的目标。

随后,双方就学生实习工作进行了交流。从2010年开始,法律硕士学院每年均有数名学生到中山法院集中实习1至3个月,法院不仅尽力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还将实习学生放到助理法官这一重要岗位上锻炼培养,让学生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从具体业务中学习成长,熟悉诉讼工作流程,掌握真实的法律实务技能。黄深满院长表示,欢迎学院继续选派优秀的法硕学生到中山实习,优秀的学生如果愿意也可以通过参加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留在法院工作。

廖志良副院长向韩文生书记一行介绍了中山市第一法院在“智慧法院”建设和司法工作改革方面取得的成果,近年来,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实现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办案,以信息化助力审判执行、诉讼服务,为法官减负,提高办案效率,也更好地服务于群众,走在了国内基层法院的前列。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位于改革开放前沿的珠三角经济核心区,在观念创新、法院建设、司法改革等方面都有值得学习和借鉴的方面。法律硕士学院与法院将继续保持沟通交流、互相学习,充分实现资源共享、共同进步,共同努力把合作平台打造成为真正培养优质法律人才、培养社会需要的法治人才的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