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搭建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高效的沟通平台,营造良好的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热点或焦点问题的研究氛围,拓宽大学师生和实务工作者的研究视角,法律硕士学院联合科研和实务部门,开创性地利用午间开展系列沙龙活动。
2018年4月12日12时,第四期午间沙龙如期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04会议室举行。
本期沙龙主题为“刑事执行一体化的三重视角”,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辛崇阳教授主持,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副研究员安文霞担任主讲,并邀请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阮齐林教授、徐九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薛瑞麟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博士生导师费安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私法教研部刘智慧教授等嘉宾。嘉宾们分别针对安文霞研究员的报告谈了各自的观点与看法,讨论非常热烈。与谈嘉宾乌兰博士、李琳博士、石亚漴博士等也分别发言参与讨论。
主讲人安副研究员主要从三个视角论述了刑事执行一体化及其实现步骤。
第一重视角是罪犯矫正一体化。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如下:第一有利于集中矫正资源,巩固矫正效果;第二有利于统一罪犯矫正标准,保障服刑人员权利;第三有利于打破壁垒,提高社区矫正适用比率;第四有助于矫正工作人员动态流动;第五有助于推动矫正技术科学化和现代化。其可行性主要在于:一是域外的有益借鉴;二是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在矫正目标、教育内容、矫正技术方面存在的矫正共性。
第二重视角是刑事裁判一体化。安副研究员首先谈到刑事裁判一体化的范畴是刑罚执行;其次她从刑罚权配置的现状分析了现行刑事裁判执行权配置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要在司法部下设国家刑罚执行总局,在执行总局下设社区矫正局、监狱管理局、财产刑执行局、涉外执行局的构想。
第三重视角是监禁机构管理一体化。她从监禁机构的现状出发谈到监禁机构管理一体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内容如下:我国目前存在强制隔离机构、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看守所等多种监禁机构;监禁机构管理一体化是职能管理、保障人权的需要,是矫正专业性的要求;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0条的规定及日本等国家监禁机构管理一体化的先例,为我国实行监禁机构管理一体化提供了借鉴。
报告的最后,她谈到需从狭义的罪犯矫正一体化到中义的刑事裁判一体化再到监禁机构管理的一体化,逐步实现刑事执行一体化。
报告结束后,阮齐林教授分别针对三个视角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为何拘役在看守所执行而不在监狱执行?二、犯人分配监狱时重刑犯不能在户籍所在地,实行一体化是否要废止这一规定?徐久生教授指出当前刑事执行一体化的问题在于公安,社区矫正与监狱矫正不是问题;薛瑞麟教授以贩卖一千克海洛因在云南、东北、山东地区判刑的巨大差异提出如何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一体化?安副研究员和与会嘉宾们针对这些问题做了热烈讨论。
大会最后辛崇阳教授号召同学们也参与提问讨论,并简要总结了各位的发言并宣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午间沙龙系列四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