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转发学生处:《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0-09 作者: 点击:

各学院、校团委: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促进我校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我校将开展2012—201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参评条件及比例

    请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为避免出现院校两级所认定的应评人数不同的情形,请各学院将参评人数基数依评选程序上报审核。

    二、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及评优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评选工作。

    (二)各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及评优工作小组应广泛发扬民主,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按规定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

    1.10月10日前按照附表1所列项目上报本院参评人数基数;

    2.10月18日前将竞赛优胜奖学金相关材料提交教务处认定;

    3.10月25日前完成奖项申报、资格审查和学号统计等评审工作;

    4.10月28日—10月30日获奖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11月4日前将评审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校团委于10月25日前完成志愿服务奖学金的评审工作,10月28日—10月30日公示三个工作日,11月4日前将评审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备案。

    (四)学生工作部参照前述办法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1.10月11日前与各院核实确定各奖项的应评人数。

    2.11月中旬将校长奖学金申请者材料报送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并组织复试。

    3.11月中旬将最终结果与各学院的评审结果汇总后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11月30日前制作表彰文件及证书,将获奖同学的学号信息提交财务处。

    (五)学校将于12月上旬举办“榜样法大”颁奖晚会,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奖项登记表从网上自行下载。

    (二)向学生工作部报送的材料包括:

    1.有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签字、院学工办盖章的各奖项登记表(校长奖学金除外)一式两份,两份需分开,按照学号从小到大依次排列;

    2.科研创新奖学金申请者提交符合条件的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依照登记表所列填写清楚科研成果发表刊物名称、字数等信息;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留存,仅需向学生工作部提交申请表及统计表。

    3.竞赛优胜奖学金(个人)申请者按要求提交符合条件的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依照登记表所列及竞赛优胜奖学金认定参考目录(附件8)填写清楚获奖项目以及所获奖项级别,竞赛优胜奖学金(个人)由学院整理后,统一于10月18日前提交教务处(主楼A302),教务处认定后进行公示。

    竞赛优胜奖学金(团体)申请者以团队为单位按要求提交符合条件的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依照登记表所列及竞赛优胜奖学金认定参考目录(附件8)填写清楚获奖项目以及所获奖项级别,由竞赛组织部门盖章后由申请者于10月18日前直接交到教务处(主楼A302),教务处认定后进行公示。

    4.校长奖学金申请者符合条件的材料复印件(一式13份)和奖项登记表;

    5.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签字、院学工办盖章的参评人数基数表(附件1,10月10日前报送)、评选名单(依照附件2格式要求)、学号统计表(依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参照附件3格式要求,)、学院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申报情况统计表(附件4、附件5)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为确保评选工作快捷有序地进行,请各学院汇集有关材料查实无误后以学院名义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部(主楼A405B),学生工作部将现场核实材料予以签收。如出现以一个年级名义报送、表格大范围缺漏、材料信息不明确等情形时,学院必须补齐后统一提交。上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中所涉的学院提交材料时间将以学院材料补齐时为准。

    (四)关于奖项重合问题的说明

    1.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第六条和《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2.根据《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八条规定,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或志愿服务奖学金者,学校按照各奖项规定分别予以奖励。同时获得以上奖项,又以同一业绩获得校长奖学金者,学校颁发相应荣誉证书,但只按照校长奖学金奖励金额发放奖金;同时获得以上奖项,又以不同业绩获得校长奖学金者,按相应规定分别发放奖金;

    (五)为确保评审过程公正、民主、透明,学生处邀请校学生委员会学生代表全程监督,通过公告、网络和校园bbs等形式向全体同学及时介绍各学院及学校相关部门的评审进程,解答有关疑问。

    (六)全体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因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机制改革,不再参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评奖评优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领导小组予以高度重视,保证评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顺利、高效地进行。

    联系人:熊元林  孙峰悦

    联系方式:58909125

 

附件:1.参评人数基数表.doc

          2.评选名单格式要求与范例.doc

          3.学号提交的格式要求与范例.doc

          4.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统计表.doc

          5.竞赛优胜奖学金评选统计表.doc

          6.各类评奖评优登记表格.rar

          7.中国政法大学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定办法.rar

          8.竞赛优胜奖学金认定参考目录.rar

 

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2013年10月8日

 

该通知具体内容及附件请以学校通知为准:http://www.cupl.edu.cn/html/cupl_main/col2123/2013/10/08/20131008163325914631045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