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根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现将我院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类别 |
分配名额 |
2011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
9 |
2011级体改班 |
3 |
2012级法律硕士(非法学) |
10 |
2012级法律硕士(法学) |
4 |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
1、本人申请(10月8日——10月10日)
2、学院评定(10月11日——10月12日)
3、学院公示及异议处理(10月13日——10月17日)
4、学校审核(10月18日——10月28日)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者需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和汇总表,提交申报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与纸质版各一份,确保填写内容情况属实,否则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2、提交科研论文、学术专著发表期刊或者出版物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参与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
3、提交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提交获得奖励和表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所有材料于10月10日下午4:00前以班为单位上交至学院路新科研楼B609。请同学们及时申报,逾期将不再接收奖学金申报材料。评审完毕后材料原件归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学院路新科研楼B609法律硕士学院学生工作办
联系人:莫老师 58908552;王老师 58908617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2013年10月8日
附件一: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doc
附件二: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三: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