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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法律硕士学院“红色1+1”活动在北京市评选中收获佳绩

发布日期:2010-04-12 作者: 点击:
活动题目--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创大学生农村就业新天地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引导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迎接祖国60华诞,在接到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关于开展2009年度红色“1+1”活动的通知》后,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党总支韩文生书记的悉心指导下,我院2008级第2党支部经过认真组织、积极联系,在第一时间与我院06级毕业生所在的通州区张家湾镇大辛庄村党支部结对开展共建活动。本次实践活动是法律硕士学院学生从法学、农学、工商管理以及计算机专业的角度对基层农村工作的一次探索。通过7--8月份的三次实践活动,在学生党员得到锻炼的同时,也使实践单位发现了更多与大学生专业对口的实习、工作机会,有利于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到农村工作。这次活动得到了院领导老师和实践单位领导的一致好评,并在200911月份被北京市教育工委评为优秀示范活动,获得鼓励奖。
2009710日,我学生党支部全体成员首次来到通州区张家湾镇大辛庄村党支部。大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杨华安、大学生村官吴惠以及村人民调解员梁有民热烈欢迎我院学生党支部的到来。经过两个支部联合开会讨论,确定这次活动以“法律专业为主,发挥本科专业优势”为主线展开,具体开展了以下活动:
第一,法律小组负责普法宣传。在镇司法所领导及村负责人的支持下,我支部法律小组的同学开始进行普法答疑工作。现场的很多村民积极地向同学们咨询一些法律问题。同学们在细致耐心解答的同时,也把一部分有共通性的问题记录下来,为后续法律手册的编纂做好材料准备。同时,对于村委会提出的村办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我支部组成环境小组,由资深环保方面的律师带队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过调查分析,我们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为该村提供了负责环境保护诉讼的律所,为该村过诉讼方式解决环境纠纷提供了有力帮助。
第二,农学小组在当地村委会干部的带领下参观村示范蔬菜园地,与当地技术员一起探讨无公害蔬菜的种植技术及病虫害的防治技术。20098月,农业技术小组在村官吴惠的陪同下参观家庭蔬菜示范园地,实际参与务农实践,并与当地技术人员就农产品种植及病虫害防治技术进行交流,一同编写了《果蔬病虫害防治技术》手册。
第三,计算机小组党员与大学生村官进行计算机办公软件技术交流学习;
第四,召开联合党支部会议,由大学生村官吴惠为大家分享在农村工作的经验心得,并由村人民调解员、北京市优秀人民调解员梁有民大爷为同学们讲解农村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其重要性。
整个活动期间,我院党总支高度重视,我支部的学生党员都充分响应号召,纷纷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本次活动中来。通过此次活动使我们认识到,农村是需要大学生的,大学生到基层农村后也是大有可为的。尤其是对于我们法律硕士学院的同学来说,专业背景的多重性也成为同学们的优势。
在本次活动中,大辛庄村党支部书记也对我们的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杨书记认为,通过本次活动,可以使基层农村在以后的大学生引进过程中更加理性地依靠专业背景和专业技能去选择更适合自身建设的人才。
通过此次活动也使我们明白,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还要有把这些知识运用到实际的本领,有与人沟通的能力,有作为法律工作者应有的责任感、正义感,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2008级第2党支部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