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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我院成功举办专家讲坛 —— 社会变迁下的德国家庭法变化

发布日期:2019-09-25 作者: 点击:

2019924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专家讲坛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05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坛主题是《社会变迁下的德国家庭法变化》,主讲人为德国莱茵兰普法尔茨州和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法院法官多萝特·舒尔茨教授,我院副院长刘智慧教授主持,潘文博老师翻译,社科院法学研究所邓丽副研究员法律硕士学院师生以及兄弟院校对家庭法感兴趣的同学参加了本次活动。

会议伊始,刘智慧副院长代表学院向舒尔茨夫妇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随后,多萝特·舒尔茨教授以自己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大家讲述了关于德国婚姻家庭法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教授阐述了德国婚姻家庭法第六条中关于“婚姻”、“家庭”、“子女”的含义以及关系,并分析了与中国婚姻家庭法的不同之处。教授还特别提到了德国离婚率高的问题并分析了原因。

第二部分,教授介绍了德国的生育政策。随着老龄化的加剧,德国采取了一系列政策致力于提高出生率,包括儿童津贴、新生儿抚养津贴、保障妇女工作职位以及公共资助儿童保育权等。

第三部分,教授谈到了儿童保护与儿童福利。德国对儿童保护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如对育儿中暴力零容忍法案、立法便于家庭法院采取措施以防止危害儿童福利、立法加强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积极保护、婴儿安全岛、立法完善对孕妇的援助以及规范如何对分娩保密等。教授还特别谈到了抚养费的问题,如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在父母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均有向不抚养的一方要求提供抚养费的权利。

第四部分,教授介绍了暴力防治法案。关于家暴和纠缠骚扰,她精炼地概括为九个字“谁暴力,谁出局;谁骚扰,谁受罚”。教授还谈到,刑法中关于家暴的规定远远不够,实施效果也不太理想,需要家庭法予以细化和补充。

最后一部分,关于生殖医学与亲子法。在这一部分中,教授提到了如今较为流行的代孕现象,代孕的出现引发了究竟谁是孩子真正父亲和母亲等一些列问题,造成了一些混乱。德国禁止代孕,所以很多人去国外进行对此她建议,国家之间可以签订国际条约来禁止。

自由讨论环节,老师们与舒尔茨教授就生育制度、家庭财产、儿童保护以及中德婚姻家庭法的比较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交流讨论。

本次专家讲坛使我院教师和同学对德国家庭法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撰稿、摄影:张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