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术动态 > 正文

【新闻】法律硕士学院午间系列沙龙(三十七)“法学领域学科交叉的难题与出路 —— 以卫生法学为例”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1-04-01 作者: 点击:

2021330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午间系列沙龙(三十七)“法学领域学科交叉的难题与出路——以卫生法学为例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在线上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特邀清华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现清华大学法学院长江学者特设岗教授、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晨光教授为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钱端升讲座教授、校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解志勇教授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法学博士张怡老师为点评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副院长刘智慧教授以及校内外师生六十余人参与了本次讲座,现场气氛热烈。会议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副教授、中国卫生法学会副秘书长刘炫麟主持。

会议开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教授致辞。他指出,新冠疫情这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凸显了卫生法的重要作用,因此本次讲座具有重要意义。然后他进一步结合自己在美国交流考察的见闻指出,美国拥有丰富的医疗资源、公共卫生资源,但防疫工作至今却事与愿违,这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医学和法学的关系,医生不能只见疾病不见人,对于新冠疫情,法律人也不能只见个体病人而忽视对社会的“诊断”。新冠疫情中的隐私权、个人信息等权益保护、紧急事态处理等问题需要综合、全盘考虑,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之中的作用,增强对卫生法等交叉学科的支持。

王晨光教授在讲座中首先谈论了时代变革与法学发展的关系。他指出,社会的变动性与法律的守成性构成一对现实存在的矛盾,是法律人面对急剧变化的社会不能不回应的问题。法律源于社会实践,但法律生成和法律适用都可能会产生与社会实践和社会发展相脱节的情况,因此法律规范乃至体系的变化是应有之义。中国的社会实践和发展需求呼唤传统法学和法律体系的变革,同时为法学和法律体系的改革和创新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其次,王晨光教授向到场来宾讲解了“法治的三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法治运行维度,即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十六字方针即是对法治运行中各个有机串联环节的分析和要求。第二个维度是重大社会领域维度,即法治应当存在于所有重大社会领域,任何重大社会领域都要有完善的法律框架和良好的法治生态。在一些重大社会领域,尤其是新出现的重大社会领域,如金融、高新技术、医疗卫生等领域,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治理手段仍以政策或行政决策为主,法治的基础和氛围还很薄弱,需要进一步健全法律体系、夯实法治基础。第三个维度是法治地域维度,即法治在不同的行政区划或地域内的发展。地方法治发展是整体法治体系建构的基础,基础不稳,地动山摇。只有各个地方法治都发展了,法治中国的战略蓝图才能够真正实现。综上,法治运行维度关注法治运行过程的各个环节,重大社会领域维度关注具体社会行业和领域的法治状态,法治地域维度聚焦行政和地理区域范围内的法治状态。在任何一个维度上,如果法治不能充分发展,全面推进法治、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都难以实现。

王晨光教授进一步指出,就法治的第二维度,即重大社会领域维度而言,社会的急剧变化与发展对法学和法律部门的变革与创新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在医疗卫生领域,医疗卫生实践也不断呼吁建构相应的卫生法或健康法体系,推动卫生法治发展。但由于我国学科由教育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划分,卫生法等新兴学科很难被纳入既定的学科划分范围内。对此,王晨光教授指出,新兴学科,如卫生法学,是否能够被认可为独立的“部门法”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这些学科是否具有独特的社会调整领域和系统地回应社会重大问题的能力,即应当用“问题导向”的思维来支持和发展卫生法等新兴学科。社会的发展和需求是法律和法学发展的驱动力和导向仪,传统法学和法律体系不应胶柱调瑟,故步自封,而应当顺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改弦更张,与时俱进。

再次,王晨光教授分享了当前学科交叉的难题与出路。他指出,各个法学院校已成立不少交叉型研究机构或交叉学科研究项目,但交叉并不意味着不同学科的简单“拼盘”,而意味着在分析不同学科内在规律的基础上,抓住它们深度融合和交叉的切合点,从而形成有机建构的新型法学领域,否则将难以形成新的学科领域,也难以适应重大的社会需求。因此如何交叉成为新法学领域必须严肃对待的问题,王教授以卫生法学如何实现法学与医学、药学的交叉为例,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学科交叉需要具备或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否则法学的深度介入就无法实现,交叉的深度融合也无从谈起。但相关学科的知识浩如烟海,即便是基本知识也范围广泛,令外行人无从下手,因此需要我们以问题为导向,找准法学的切入点,以此确定要了解的相关学科基本知识的范围和深度,在了解基本知识的基础上,抓住相关领域的基本规律,形成深度和有机的学科交叉。二是学科交叉需要抓住相关学科的规律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只有抓住相关领域的规律和我国国情,才能提出有见地的法律对策建议。三是学科交叉需要建立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传统的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往往依赖“定性”研究路径,而轻视“定量”或“实证”研究路径。当法学进入一个新领域时,法律人也有必要进入这一领域,至少要获取些感性知识,或获取一定的数据,从而进行实证或量化分析研究。闭门造车,缺乏实地考察,则无法对于现实问题提出切实的法律规制与对策设计方案。

最后,王晨光教授提出了自己殷切的期许。随着法学和法律实践进入越来越多的新领域,法学必须和其他相关学科和社会领域深入交融,法律人或是积极进取,了解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或是参与实证研究,真正抓住新的社会领域的运行规律及其相应的法律关系,充分发挥法学鞭辟入里的分析魅力和法律规制、引导、评价和强制的社会功能。其中,如何避免简单拼盘式的形式结合,形成实质性的有机融合,是法学发展和法治天下的关键。但这仍然不过是一种临阵磨枪式的应对;从长远来看,还需要培养既懂法学又懂其他学科和领域的复合型法律人才,以不辜负时代的期许与重托。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钱端升讲座教授、校卫生法研究中心主任解志勇教授围绕本次讲座主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他提到,国家现在呼吁学科交叉,而要建构一个交叉学科,形式上需要覆盖三个一级学科,目前法大已有建立交叉学科的一定学科基础与空间。从卫生法这个角度看,研究卫生法需要对医学、药学、公共卫生学、政治伦理学、精神伦理学等学科内容有一定了解。且卫生法学这一交叉学科的发展需要进一步解决理论上的一些问题,如卫生法学是否有独立的研究对象、研究范式,是否有区别于其他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研究内容等。但不论卫生法学是否能够称为一个独立的学科门类,在当前存在社会需求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培养大量的卫生法治人才,为我国的卫生法治做出一定贡献。法大从2004年开始,在宪法和行政法领域下将卫生法作为部门行政法招收研究生,目前已有30余名研究生毕业。从2016开始,法大开始培养有法学基础的卫生法法律硕士,每年招收10-12名研究生,导师团队十余人。卫生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多参与到卫生法治工作中,发展空间广阔。解志勇教授进一步提出,在疫情防控工作的推动下,卫生法越来越受到重视,卫生法的学科发展需要把握外部机遇,同时也要加强内生动力,希望未来有越来越多的老师和同学加入卫生法研究中,建立卫生法的学术共同体。

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法学博士张怡老师结合自己在欧洲求学的经历,与大家分享了欧洲卫生法学教育的概况以及自己的看法。欧洲的法学教育分为大学法学教育和职业教育两部分,大学法学教育主要以培养学术学位学生为主。本科教育是欧洲大学法学教育的核心,通常采取“大法学”的教育模式,卫生法常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硕士阶段的教育模式可以进一步分为研究型硕士和讲授型硕士两种,研究型硕士以学术为导向,着重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特别是撰写高质量论文的能力;讲授型硕士以老师讲授知识为主,通常面向所有国家招生,以英语授课,即我们通常说的LLM。每个法学院通常根据自己的培养目的和强项设计不同的LLM项目,英国各大法学院提供了超过100种的LLM项目,其中就包括卫生法的硕士项目。德国和荷兰也有一些法学院设计了卫生法学的硕士项目。亦有部分院校,如荷兰格罗宁根大学,将卫生法作为国际人权法硕士项目下的必修课程。将卫生法课程作为硕士教育阶段的必修课也是目前欧洲法学院硕士教育的一个趋势,可见卫生法学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张怡老师进一步提出,欧洲的卫生法学教育模式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一是多元化的卫生法学人才培养模式,不拘泥于学位教育,将卫生法教育融入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各个阶段,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背景的人才培养需求;二是丰富的卫生法学培养方案,不追求“大卫生法学”的培养方案,而是立足于本学院的科研基础和优势,聚焦于医事法、伦理法、精神卫生法等特定领域,进一步细化培养方案;三是重视跨学科发展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很多欧洲大学都成立了专门的卫生法研究中心和科研团队,开展跨学科研究,加强卫生法人才的培养。

主持人刘炫麟副教授再次感谢王晨光教授的精彩讲座,以及解志勇教授、张怡老师的精彩分享,本次讲座圆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