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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律硕士学院教学系列沙龙(七):法律诊所课程设计与实施问题研究——以法律硕士实践教学培养为视角”顺利举办

发布日期:2020-03-04 作者: 点击:

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为了保证学生培养工作进度,落实培养方案要求,202033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教学系列沙龙(七)以“线上会议”的方式顺利举行。本次教学沙龙的主题为“法律诊所课程设计与实施问题研究——以法律硕士实践教学培养为视角”,法律硕士学院实践教学部青年教师张佳华博士为发起人和主讲人,出席沙龙活动的有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刘智慧、副院长梁敏、学院行政办公室主任李建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黄晓慧以及学院各教研部专任教师、教学科研办工作人员等。

活动开始,张佳华博士对参会的各位老师表示欢迎,随后向各位老师分享其对法律诊所课程的研究。张博士从法律诊所的缘起和诊所教育的定位充分论证诊所教育的重要性,认为在实践教学中诊所教育存在以下误区:1.将案例研习、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习混同,认为法律诊所培养环节是可以被其他实践教学课程替代的;2.错把校外司法实务人员的课堂讲授当法律诊所;3.认为诊所教育无用。她认为,在侧重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法律硕士教学培养中,实践教学具有重要意义,而在实践教学中案例研习、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习四个环节缺一不可。实践教学是从全课堂教学到半实战再到全实战的渐进式培养过程,法律诊所课程是不可缺失的一环,并重点介绍法律诊所的构成要素,即“教学+实战”,法律诊所课程是在教师指导下的实战,指出诊所教育需要有实战的场域、真实的案例、教师的理论和技术指导。

接下来,张佳华博士介绍法律诊所课程在中国法律硕士教育培养中实施的现状、问题与成因。经过实际调查发现,我国有些法学院校对法律诊所教育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与探索,法律诊所课程设计与实施的一些经验值得借鉴。但是,诊所教育在我国开设与实施普遍不足,大多法律院校不设法律诊所或形同虚设,或以替代课程充当法律诊所课,法律诊所专业领域覆盖不全面、法律诊所课程设计不系统等问题。她认为这根究于对法律诊所教育重视不足、条件不足(如场地、设备、师资)、能力不足(如诊所教育的经验缺乏)等。

随后,张佳华博士对法律诊所课程的中国化之路进行了分析,并希望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开创和试验的法律诊所教育模式为全国法律硕士诊所教育培养起到示范作用。张佳华博士对法律诊所课程设计与实施提出几点具体建议:1.建立双导师制。校内理论导师和校外实战导师协同指导。2. 建立“大++”和“前++”两条教育线,创新分组方案技术指导、实战、总结与研讨交叉进行。3.诊所专业设置实现法学专业领域全覆盖,包括但不局限于国际投资、涉外仲裁与诉讼、知识产权、公司企业法、税法、金融法、环境保护法与能源法、劳动法、卫生法、体育法、民法与民事诉讼、刑法与刑事诉讼、行政法与行政诉讼。4.开拓新的实践教学基地和法律诊所场域,加强与律所等司法实务部门实践教学培养战略合作。

紧接着,各位老师就法律硕士学院法律诊所课程的设置展开热烈充分讨论。

刘智慧教授结合学院的专业课程设置和学生的个人兴趣提出可以在设置与强化系列课程组相关诊所课程的基础上,再设置几个刑事、民事、行政等方面的综合法律诊所,并提出要继续探索实习与诊所教育的学分划分,以及开设法律诊所课程时可能面临师资力量与实践基地数量不足的问题。

张宪博士认为,诊所课程的设置中可以不笼统讲授理论知识,不应将学生限定在特定的专业,学生可以在不同的法律诊所轮岗。对法律应用技术的讲解应具有针对性,如学生在律所实习,出现问题时老师有针对的技术指导,能帮助学生更好掌握法律技能更好的从事司法实践。

针对诊所课程的管理和考核模式,如学生是否可流动、课程安排时间等,各位老师纷纷表达自己的想法。黄晓慧主任谈到目前学院有十几个律所实践教学基地,100多位校外兼职导师,教科办可以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协助前期联系。石亚淙博士指出在设置诊所课程时,可以从两头进行,一方面摸清学院的教学资源,另一方面调查学生对诊所课程的偏好。

鉴于即将在今年秋季为2019级学生开设法律诊所课程,教师们普遍认为当务之急是整合调动现有的资源,确定可以作为教学基地的律所及其可以接纳的学生人数,确定可以开设的诊所方向及任课教师。

在进行了两个小时的线上讨论后,张佳华博士再次向各位老师表示感谢,本次教学沙龙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