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

转发学生处: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1 作者: 点击:

 

各学院、校团委: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我校将开展2015-201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参评条件及比例

1、请参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定办法》。为避免出现院校两级所认定的应评人数不同的情形,请各学院将参评人数基数依评选程序上报审核。

2、在评选先进班集体的同时,各学院应重点推荐1个在班级建设方面健康向上、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符合时代主题和大学生特点,以及在志愿服务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能够发挥较好示范引领作用的班级,经学校择优推荐后参评“2016年北京高校优秀学生基层组织创建展示活动”,获奖班级将获得“北京高校‘我的班级我的家’优秀班级”称号。

二、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及评优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评选工作。

(二)各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及评优工作小组应广泛发扬民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

1.10月10日前按照附件1所列项目上报本院参评人数基数及各项应评人数;

2.10月20日前将竞赛优胜奖学金(团体)全部材料(电子版加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

3.10月21日前完成奖项申报、资格审查和学号统计等评审工作;

4.10月24日-10月26日获奖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10月31日前将评审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备案。

5.所有报送材料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进行提交,评优和奖学金学号提交格式要求见附件2。

6.经各学院推荐参评“2016年北京高校优秀学生基层组织创建展示活动”的班级,须提交班级简介(不超过140字)、建设成果文字材料(不超过2000字),并单独制作一个成果展示视频(每个视频时长5分钟之内,格式为MP4格式,大小500M以内)。将文字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及视频于10月31日前一并报送至学生处(主楼A1107)。

(三)校团委于10月31日前完成志愿服务奖学金的评审和公示工作,并将最终评审结果和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备案。

(四)学生工作部参照前述办法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1.10月12日前与各院核实确定各奖项的应评人数。

2.11月上旬将校长奖学金申请者材料报送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并组织复试。

3.11月上旬将最终结果与各学院的评审结果汇总后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4.11月20日前制作表彰文件及证书,将获奖同学的学号信息提交财务处。

(五)学校将于12月举办“榜样法大”颁奖典礼,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奖项登记表从网上自行下载。

(二)向学生工作部报送的材料包括:

1.由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签字、加盖院学工办章的各奖项登记表一式2份,两份需分开,按照学号从小到大依次排列。

2.科研创新奖学金相关证明材料学院留存,仅需向学生工作部提交申请表及汇总表

3.竞赛优胜奖学金(个人)申请者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一式2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申请表需依照竞赛优胜奖学金认定参考目录(附件8)填写获奖项目以及所获奖项级别,由学院统一进行竞赛优胜奖(个人)评选,并按照时间节点将申请表及汇总表报送至学生处。

4.竞赛优胜奖学金(团体)申请者以团队为单位,由团队负责人向其所在学院申报。团队负责人须提交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2份)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提交申请表需依照竞赛优胜奖学金认定参考目录(附件8)填写获奖项目以及所获奖项级别。申请表须由竞赛组织部门盖章后,由团队负责人报送至其所在学院。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本学院竞赛优胜奖学金(团体)全部申请材料(其中电子版整理后已U盘形式拷贝)报送至学生处(主楼A1107),由学生处统一汇总,并交由教务处认定后公示。

5.校长奖学金申请者符合条件的材料复印件(一式5份)和奖学金评定登记表(一式2份);

6.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签字、院学工办盖章的参评人数基数表(附件1于10月10日前报送)、评选名单(依照附件2格式要求)、学号统计表(依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列,参照附件3格式要求,)、科研创新奖学金、竞赛优胜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附件5)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提交。

(三) 为确保评选工作快捷有序地进行,请各学院汇集有关材料并查实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主楼A1107),学生工作部将现场核实材料予以签收。 如出现以一个年级名义报送、表格缺漏、材料信息不明确等情形时,学院必须补齐后统一提交。上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中所涉的学院提交材料时间将以学院材料补齐时为准。

(四)关于奖项重合问题的说明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第六条和《中国政法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五)为确保评审过程公正、民主、透明,各学院应邀请学生委员会学生代表全程监督,并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及时向同学们介绍学院的评审工作。学生处将通过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处微信公众平台及其他网络形式向全体同学及时介绍评审进程,并解答有关疑问。

评奖评优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学院领导小组予以高度重视,保证评优工作按照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顺利、高效地进行。

联系人:李  玥

联系方式:58909125   办公地点:主楼A1107    学生处公邮:cuplxsc@163.com

 

附件:

1.2015—2016学年度评奖评优工作基数表.doc

2.2015-2016学年度评优和奖学金评选名单格式要求.doc

3.2015-2016学年度评优和奖学金学号提交格式要求.doc

4.中国政法大学2015-2016学年度科研创新奖学金评选汇总表.doc

5.中国政法大学2015-2016学年度竞赛优胜奖学金评选汇总表.doc

6.各类评奖评优登记表格.rar

7.竞赛优胜奖学金认定参考目录.rar

8.评定办法汇总.rar

 以上内容以学生处所发通知为准:http://web.cupl.edu.cn/html/xsc/xsc_1968/20161010145223546388297/20161010145223546388297.html

学生处    

2016年10月9日